建請外交部速尋求非正式管道協助營救台裔女記者凌志美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28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428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24期 總號:3710 1頁~401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0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黃偉哲、潘孟安、廖正井等35人,鑑於北韓平壤當局將以涉嫌「非法入境」及從事「敵對行為」等罪名,起訴並審判台灣裔美國籍女記者凌志美,以及韓裔美國籍記者李雲娜,建請外交部儘快尋求民間等非正式管道,協助營救無辜台灣人子弟,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黃偉哲(1次) P.237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237-238)
主提案委員:黃偉哲; 潘孟安 ; 廖正井
連署提案委員:柯建銘; 林郁方; 高志鵬 ; 蔡煌瑯; 邱議瑩; 陳瑩; 賴清德 ; 葉宜津 ; 田秋堇; 翁金珠 ; 林明溱 ; 張碩文; 黃義交; 余政道 ; 趙麗雲; 陳節如 ; 張花冠 ; 管碧玲; 王幸男 ; 吳清池; 蔡正元; 涂醒哲; 鄭汝芬; 蘇震清 ; 黃昭順; 陳亭妃 ; 黃淑英 ; 薛凌; 賴士葆; 蔡同榮 ; 郭玟成; 陳啟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