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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政府明定食品標示成分外應限制高油鹽糖食品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28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428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24期 總號:3710 1頁~401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0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陳秀卿、盧秀燕等33人,為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並減少健保醫療費用的支出,建請行政院除應規定於食品外包裝明顯標示含油、含糖及含鹽量外,應修法限制高油、高鹽與高糖的食物及飲料廣告,至少應附警語,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陳秀卿(1次) P.239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239-240)

主提案委員:陳秀卿; 盧秀燕

連署提案委員:邱鏡淳 ; 趙麗雲; 江玲君 ; 簡東明; 廖國棟; 郭素春 ; 楊仁福; 李明星 ; 孔文吉 ; 李嘉進 ; 江義雄; 吳清池; 羅明才 ; 吳育昇 ; 費鴻泰; 徐少萍; 蔡錦隆; 朱鳳芝; 侯彩鳳; 廖正井; 林正二 ; 林鴻池; 吳志揚; 李復興; 黃志雄; 呂學樟; 紀國棟; 黃義交; 周守訓 ; 鄭汝芬; 鄭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