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建請衛生署及地方主管機關落實菸害防制法新規定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12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512

主席: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28期 總號:3714 76頁~226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陳秀卿等33人,鑒於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施行已滿3個月,惟菸害檢舉案件仍層出不窮,建請行政院應責成衛生署及地方主管機關落實執法,並加強宣導防制,以澈底消除菸害,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陳秀卿(1次) P.218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218-219)

主提案委員:陳秀卿

連署提案委員:張嘉郡 ; 邱毅; 廖國棟; 陳淑慧 ; 吳清池; 朱鳳芝; 郭素春 ; 劉盛良 ; 羅淑蕾; 黃志雄; 陳福海; 李嘉進 ; 侯彩鳳; 費鴻泰; 孔文吉 ; 李明星 ; 趙麗雲; 廖正井; 江義雄; 吳敦義 ; 羅明才 ; 紀國棟; 蔡錦隆; 鄭汝芬; 黃義交; 吳育昇 ; 盧秀燕 ; 邱鏡淳 ; 林正二 ; 鄭金玲; 李復興; 周守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