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交通部應責成各地方監理機關報廢老舊汽車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26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526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34期 總號:3720 110頁~325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陳淑慧、江玲君等20人,為加強對老舊車輛之管理,建請交通部應責成各地方監理機關,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1條之規定,於本年12月31日以前,針對現有車齡超過20年之358,315輛老舊汽車,進行逐一查核之總檢驗;對於已不堪使用之車輛,應予勸導報廢並註銷車籍,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陳淑慧(1次) P.308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308-309)
主提案委員:陳淑慧 ; 江玲君
連署提案委員:林滄敏; 邱鏡淳 ; 孔文吉 ; 陳福海; 林德福; 趙麗雲; 羅明才 ; 李明星 ; 洪秀柱 ; 江義雄; 帥化民; 林建榮 ; 吳育昇 ; 蔡錦隆; 李嘉進 ; 郭素春 ; 簡東明; 呂學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