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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交通部應責成各地方監理機關報廢老舊汽車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26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526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34期 總號:3720 110頁~325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陳淑慧、江玲君等20人,為加強對老舊車輛之管理,建請交通部應責成各地方監理機關,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1條之規定,於本年12月31日以前,針對現有車齡超過20年之358,315輛老舊汽車,進行逐一查核之總檢驗;對於已不堪使用之車輛,應予勸導報廢並註銷車籍,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陳淑慧(1次) P.308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308-309)

主提案委員:陳淑慧 ; 江玲君

連署提案委員:林滄敏; 邱鏡淳 ; 孔文吉 ; 陳福海; 林德福; 趙麗雲; 羅明才 ; 李明星 ; 洪秀柱 ; 江義雄; 帥化民; 林建榮 ; 吳育昇 ; 蔡錦隆; 李嘉進 ; 郭素春 ; 簡東明; 呂學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