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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環保署衛生署建立廢舊藥品回收及處理機制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26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526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34期 總號:3720 110頁~325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陳秀卿、盧秀燕等34人,鑒於隨意棄置廢舊藥物會對供水系統、土壤、空氣等環境資源造成嚴重污染,間接也影響人體健康,建請行政院應責成環境保護署、衛生署等主管機關研究規劃建立廢舊藥品回收及處理機制,以維護健康環境,保障民眾安全,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陳秀卿(1次) P.313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313-314)

主提案委員:陳秀卿; 盧秀燕

連署提案委員:孔文吉 ; 張嘉郡 ; 廖國棟; 徐少萍; 李嘉進 ; 趙麗雲; 邱毅; 吳清池; 蔡正元; 鍾紹和 ; 吳育昇 ; 李明星 ; 陳根德 ; 簡東明; 羅淑蕾; 吳志揚; 郭素春 ; 廖正井; 楊仁福; 劉盛良 ; 陳淑慧 ; 費鴻泰; 洪秀柱 ; 朱鳳芝; 侯彩鳳; 紀國棟; 黃志雄; 黃義交; 江義雄; 李復興; 林正二 ; 呂學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