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526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34期 總號:3720 110頁~325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朱鳳芝、趙麗雲等34人,建請交通部應於三個月內擬訂「自行車教育與管理規則」,降低自行車肇事意外事件中因未帶安全帽致頭部受創傷亡之比例,以確保自行車駕駛人之生命安全,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朱鳳芝(1次) P.319-320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319-320)
主提案委員:朱鳳芝; 趙麗雲
主席:進行第二十六案,請提案人朱委員鳳芝說明提案旨趣。
朱委員鳳芝:(17時2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趙麗雲等34人,針對節能減碳風行,國人興起騎乘自行車風潮,但騎乘自行車駕駛人發生交通意外,造成傷亡時有所聞,故本席建請交通部應於三個月內擬訂「自行車教育與管理規則」,降低自行車肇事意外事件中因未戴安全帽致頭部受創傷亡之比例,以確保自行車駕駛人之生命安全。現謹說明如下:
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統計國內鐵馬族逾七十萬人,且仍在快速增加中。鑑於市區道路空間有限,加上面對機車競爭,常發生自行車騎上人行道、或與慢車道共用的情況,險象環生。因此,我們認為有關騎車的規則,交通部應該有一些輔導,所以我們建請交通部在3個月之內訂定這個遊戲規則。謝謝。
第二十六案:
本院委員朱鳳芝、趙麗雲等34人,針對節能減碳風行,國人興起騎乘自行車風潮,但騎乘自行車駕駛人發生交通意外,造成傷亡時有所聞,故本席建請交通部應於三個月內擬訂「自行車教育與管理規則」,降低自行車肇事意外事件中因未戴安全帽致頭部受創傷亡之比例,以確保自行車駕駛人之生命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94到95年委託台北醫學大學進行「自行車事故傷害之探討與防制對策」,發現有戴安全帽者,比沒有戴者的死亡危險性低12%,而受傷嚴重度9分以上的「嚴重受傷」則會降低27%。美國調查也發現,每年約有900人因自行車事故死亡,50多萬人傷害就醫,最嚴重的風險便是腦部損傷、臉部外傷,而研究中也指出,騎車時戴安全帽可降低85%的頭部外傷風險、降低88%腦損傷風險。在時速24公里的撞擊下,配戴符合標準的自行車安全帽,大約可吸收九成以上的衝擊力,剩下不到一成的力量,即是人體可承受的範圍,且在摔倒滑行時會減少摩擦力,也能因硬帽殼,保護臉部降低外傷風險。
二、另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統計國內鐵馬族逾七十萬人,且仍在快速增加中。鑑於市區道路空間有限,加上面對機車競爭,常發生自行車騎上人行道、或與慢車道共用的情況,險象環生。俗話說:「汽車鐵包肉,機車肉包鐵。」自行車的安全性,比機車更脆弱。根據調查,自行車外傷個案正逐漸增加中,自行車駕駛人摔倒、跌落山谷、被追撞造成傷亡等意外層出不窮,駕駛人及附載座人若能戴安全帽,可讓死亡、受傷危險發生率降低。
三、自行車駕駛首重安全,但現行並無任何為自行車駕駛宣導教育與管理規則,因此本席建請交通部應於三個月內擬訂「自行車教育與管理規則」,降低自行車肇事意外事件中因未戴安全帽致頭部受創傷亡之比例,以確保自行車駕駛人之生命安全。
提案人:朱鳳芝 趙麗雲
連署人:劉盛良 吳清池 林德福 羅明才 李明星 楊仁福 黃健庭 林滄敏 江玲君 帥化民 郭素春 吳育昇 孔文吉 林建榮 蔣孝嚴 廖國棟 邱鏡淳 黃昭順 江義雄 陳福海 侯彩鳳 林明溱 簡東明 蔡錦隆 盧嘉辰 廖正井 黃義交 陳根德 李嘉進 黃志雄 陳秀卿 林正二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