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行政院研議提升社政工作人員對愛滋感染者專業知識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6/09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609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39期 總號:3725 201頁~319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黃淑英等22人,鑒於家長缺乏社會資源,無法讓小孩按時服藥及接受追蹤採檢,導致小孩感染愛滋之情形,建請行政院應於一個月內協調研議,加強社政機關與衛政機關之協調合作,提升社政工作人員對於HIV感染者服務之專業知識,並加強衛政工作人員對於社會福利資源的瞭解,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黃淑英(1次) P.301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301-302)
主提案委員:黃淑英
連署提案委員:林滄敏; 翁金珠 ; 陳淑慧 ; 趙麗雲; 賴清德 ; 徐少萍; 吳清池; 吳育昇 ; 廖國棟; 王幸男 ; 羅淑蕾; 孔文吉 ; 廖正井; 鍾紹和 ; 蔡錦隆; 郭素春 ; 林鴻池; 盧秀燕 ; 侯彩鳳; 陳啟昱 ; 鄭金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