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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相關單位應加強落實執行動保法處分施虐者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6/09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609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39期 總號:3725 201頁~319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黃志雄、江玲君等24人,針對虐狗虐貓的新聞在報章媒體時有所聞,動物保護法雖明文規範相關罰則,卻無法有效遏止有心人士的行為,建請相關單位應加強落實執行動保法,對於虐待動物者給予處分,以彰顯法令的效用;教育部亦應對學童推動「動物保護」宣導工作,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黃志雄(1次) P.310-311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310-311)

主提案委員:黃志雄; 江玲君

連署提案委員:羅淑蕾; 林明溱 ; 邱鏡淳 ; 蔡錦隆; 洪秀柱 ; 林鴻池; 李嘉進 ; 李明星 ; 盧嘉辰; 陳秀卿; 廖正井; 黃昭順; 羅明才 ; 劉盛良 ; 趙麗雲; 郭素春 ; 張嘉郡 ; 楊仁福; 孔文吉 ; 徐少萍; 朱鳳芝; 林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