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相關單位應加強落實執行動保法處分施虐者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6/09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609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39期 總號:3725 201頁~319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黃志雄、江玲君等24人,針對虐狗虐貓的新聞在報章媒體時有所聞,動物保護法雖明文規範相關罰則,卻無法有效遏止有心人士的行為,建請相關單位應加強落實執行動保法,對於虐待動物者給予處分,以彰顯法令的效用;教育部亦應對學童推動「動物保護」宣導工作,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黃志雄(1次) P.310-311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310-311)
主提案委員:黃志雄; 江玲君
連署提案委員:羅淑蕾; 林明溱 ; 邱鏡淳 ; 蔡錦隆; 洪秀柱 ; 林鴻池; 李嘉進 ; 李明星 ; 盧嘉辰; 陳秀卿; 廖正井; 黃昭順; 羅明才 ; 劉盛良 ; 趙麗雲; 郭素春 ; 張嘉郡 ; 楊仁福; 孔文吉 ; 徐少萍; 朱鳳芝; 林滄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