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相關單位研議彈性調整弱勢家庭應屆畢業學生學費補助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9/22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4期
日期:980922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46期 總號:3732一 428頁~518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4會期第1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蔣乃辛、洪秀柱、陳秀卿等13人,為照顧弱勢單親家庭子女,保障其受教權,內政部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八條中,訂定對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費得減免學雜費百分之六十,以幫助此類弱勢學生讀書向學。然而此項教育補助規定卻排除了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部分學制,如空中大學、進修學校及在職專班等學生,不得申請減免。此規定造成許多單親家庭、中低收入戶或經濟弱勢家庭之應屆畢業生子女,無法享有減免補助,學費負擔沉重,嚴重影響其受教權。為落實社會救助法與政府扶弱政策,避免扼殺經濟弱勢家庭子女的升學機會,本席爰提案要求相關單位,研議修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針對應屆畢業學生且無工作事實,視其家庭實際經濟情況,酌予彈性調整學費補助,以確實照顧弱勢家庭子女。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蔣乃辛(1次) P.473-474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473-475)
主提案委員:蔣乃辛; 洪秀柱 ; 陳秀卿
連署提案委員:林正二 ; 郭素春 ; 吳清池; 徐少萍; 鄭金玲; 吳育昇 ; 潘維剛; 趙麗雲; 孫大千 ; 帥化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