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行政院責成相關單位加強人潮處取締亂丟菸蒂者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9/22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4期
日期:980922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46期 總號:3732一 428頁~518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4會期第1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9 人,鑒於菸害防治法新制實施後,亂丟菸蒂的裁處案件逐月升高,且道路側溝變成現成的「菸灰缸」,水溝蓋下面盡是滿滿菸蒂,菸蒂中殘餘的化學物質會滲透到排水系統,污染環境,為維護環境整潔,本席建議行政院責成相關單位,在各重要路口、商圈、捷運站、車站、計程車招呼站等人潮聚集的重大出入口區域,加強取締亂丟菸蒂者,以維護環境整潔。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費鴻泰(1次) P.478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478)
主提案委員:費鴻泰
連署提案委員:楊仁福; 陳秀卿; 吳清池; 鄭汝芬; 呂學樟; 羅淑蕾; 廖正井; 林滄敏; 江義雄; 江玲君 ; 李嘉進 ; 陳福海; 鄭金玲; 劉盛良 ; 朱鳳芝; 侯彩鳳; 蔣孝嚴 ; 趙麗雲; 丁守中; 羅明才 ; 廖國棟; 郭素春 ; 林德福; 簡東明; 孔文吉 ; 徐少萍; 李明星 ; 紀國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