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建請體委會三月內提出爭取2020年前重大賽會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13

會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4期

日期: 981013

主席: 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 公報:098卷051期 總號:3737 105頁~232頁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

議案代碼: 106

案別: 臨時提案非法律案

會議及提案內容: 六、本院委員趙麗雲、吳育昇、江玲君等35人,建請行政院體委會於三個月內提出爭取2020年前綜合重大賽會之評估規劃,一則落實馬總統的競選承諾;二則紓解大型運動場館閒置問題,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趙麗雲(1次) P.149

主席: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趙委員麗雲說明提案旨趣。

趙委員麗雲:(13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趙麗雲、吳育昇、江玲君等35人,有鑑於大型綜合性運動賽會之舉辦被公認為對外可宣揚國家正面形象,對內可凝聚民心士氣,更富於帶動經濟發展功效,對當前國家發展而言,深具投資報酬效益。僉以世運、聽奧之舉辦業已積累我國申辦大型綜合賽會之有利條件,包括適合舉辦綜合大型活動之標準化場館的興建完成、可被兩岸當局接受的賽會儀軌模式的形成、熱心參與賽會的熱忱民眾與志工的養成,以及運動競爭實力的提昇等。爰提案籲請行政院體委會於三個月內提出爭取2020年前綜合重大賽會之評估規劃,一則落實馬總統的競選承諾;二則紓解大型運動場館閒置問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六案:

本院委員趙麗雲、吳育昇、江玲君等35人,有鑑於大型綜合性運動賽會之舉辦被公認為對外可宣揚國家正面形象,對內可凝聚民心士氣,更富於帶動經濟發展功效,對當前國家發展而言,深具投資報酬效益。僉以世運、聽奧之舉辦業已積累我國申辦大型綜合賽會之有利條件,包括適合舉辦綜合大型活動之標準化場館的興建完成、可被兩岸當局接受的賽會儀軌模式的形成、熱心參與賽會的熱忱民眾與志工的養成,以及運動競爭實力的提昇等。爰提案籲請行政院體委會於三個月內提出爭取2020年前綜合重大賽會之評估規劃,一則落實馬總統的競選承諾;二則紓解大型運動場館閒置問題。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運動賽會被公認為是當前聚眾活動中最具經濟帶動效益的活動,例如:2002年日韓舉辦的世界盃足球賽,日本光是贊助金、門票以及觀光客消費所獲之經濟利益達270億美金,韓國則獲得90億美元的收益,因而備受各國重視並積極爭取。

二、台灣今年為承辦2009世運會及聽障奧運會斥資了逾百億興建國際規格、標準化體育場館,會後勢必要持續善加運用,以彌平投資成本。然由各大體育場館在兩大賽後舉辦的活動觀之,除東亞盃足球錦標賽準決賽之使用算得上「正用」外,其餘活動例如:寫生比賽、並不要求標準化場地的木球公開賽、演唱會等皆稱不上「適當」,這批標準場館,顯然有閒置之虞。此外,國內現有經常性的運動賽事僅有中職與超籃,若依兩項賽事進場觀賞人數觀之,未來也決不可能支撐起場館場租,更遑論維修營運成本。

三、僉以世運、聽奧之舉辦業已積累我國申辦大型綜合賽會之有利條件,包括適合舉辦綜合大型活動之標準化場館的興建完成、可被接受兩岸當局的賽會儀軌模式的形成、熱心參與賽會的熱忱民眾與志工的養成,以及運動競爭實力的提昇等。爰提案籲請行政院體委會於三個月內提出爭辦2020年前綜合重大賽會之評估規劃,一則落實馬總統競選時所提出的積極爭辦重大賽會之承諾;二則妥適運用大型場館,有效紓解場館閒置問題。

提案人:趙麗雲  吳育昇  江玲君

連署人:林鴻池  呂學樟  鄭麗文  郭素春  盧嘉辰  孔文吉  林正二  陳福海  賴士葆  蔡錦隆  蔣乃辛  蔣孝嚴  徐少萍  楊仁福  林建榮  翁重鈞  林滄敏  簡東明  吳清池  丁守中  盧秀燕  侯彩鳳  羅明才  陳秀卿  王進士  朱鳳芝  廖國棟  周守訓  張嘉郡  林明溱  李明星  羅淑蕾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