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4會期第8次會議
日期: 981106
摘要: 根據兒童局所公布的數據,0至6歲的孩子們,他們受傷最多的地方居然是在他們自己的家中、客廳,這是我們認為最安全的地方。7到12歲的兒童,受傷最多的地方也是我們認為最安全的地方,是在校園之中。
委員: 趙麗雲委員
國是論壇:各公共場所設置之遊戲器材潛在的安全問題
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 ( 9 時 37 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在進行國是論壇之前,要先肯定教育部對本論壇的重視,因為教育部對於委員提出的相關議題都能夠追蹤辦理。就以校園安全,尤其是用電安全問題為例,教育部最近全面清查所有的電線、電纜開關,甚至加裝漏電斷路器,我相信這種做汰對於兒童安全的維護將有非常正面的效應。
今天本席要再進一步談論兒童生活、生存的空間到底安不安全的問題,尤其是校園及公園這些我們認為最安全的地方,其實他們都是暴露在遊戲器材的危機中,因為從統計數字來看是很驚人的。根據兒童局所公布的數據,0 至 6 歲的孩子們,他們受傷最多的地方居然是在他們自己的家中、客廳,這是我們認為最安全的地方。 7 到 12 歲的兒童,受傷最多的地方也是我們認為最安全的地方,是在校園之中。如果從供給面來看,數字更是驚人,消基會最近抽驗 181 所學校,結果發現完全安全無虞的器具只有 3 %。另外還抽查了 80 座大型公園,發現公園附設的健身及遊戲器材,也只有半數合格。此外,消保會最近也抽驗民間各行業,包括:餐廳、大賣場等行業所附設專供兒童免費使用的遊樂設施,因為乏人維修,及格率只有 5 % 。
因此,本席要在此鄭重呼籲,雖然這只是一個小毛病,但產生的卻是大問題,因為我們往往只標示不符合現定的地方,何如 130 公分以下孩童禁止使用,但我們想要警告的對象卻是看不懂字的孩子,所以這些標示是完全沒有用的 · 但是我們在這方面有沒有做規範?當然有規範,一共有兩項國家標準及一項行政命令,他們都有規範安全問題,但是卻沒有訂定罰則,這些規範等於是沒有用的。所以本席在此鄭重呼籲,政府應該要重新修正規範及標準,尤其是訂定罰則,要求業者在製作過程與維修方面,完全負起應有的責任。至於在家長、師長及學校方面,也應該落實告知孩子們使用器具時應注意安全的規定,讓孩子們帶著微笑進入遊樂場,並帶著微笑回到自己的家中。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