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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行政院要求所屬機關以實際居住者認定八八災民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12/08

會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4期

日期: 981208

主席: 王金平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4會期第12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5人,鑒於八八風災災後補助認定標準不一,導致民眾申請救助造成困擾,建請行政院要求所屬相關機關,應以「實際居住」及「受災事實」為認定標準,而非以戶籍登記為必要條件,以保障實際受災民眾之權益,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黃偉哲(1次) P.96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P.96-97)

主提案委員: 黃偉哲

連署提案委員: 陳瑩; 黃淑英 ; 黃志雄; 林正二 ; 賴士葆; 趙麗雲; 陳秀卿; 羅淑蕾; 林建榮 ; 簡東明; 蔡同榮 ; 劉盛良 ; 王幸男 ; 楊仁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