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為維護民眾電視閱聽權益請政府速訂降低商業廣告音量法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0/01/05

會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4期

日期: 990105

主席: 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4會期第16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9 人,為有效維護與保障民眾電視閱聽的權益,建請行政院立即研擬訂定《降低商業廣告音量法》,並應要求每一家系統台,安裝「音量自動處理裝置」,未來也應考慮將民眾抱怨列入評鑑項目,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蔣乃辛(1次) P.363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P.363-364 [PDF])

主提案委員: 蔣乃辛

連署提案委員: 黃志雄; 鄭金玲; 林正二 ; 趙麗雲; 鍾紹和 ; 費鴻泰; 江義雄; 廖國棟; 吳清池; 陳秀卿; 徐少萍; 劉盛良 ; 羅明才 ; 朱鳳芝; 蔡錦隆; 羅淑蕾; 江玲君 ; 王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