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外勤警務人員宜比照軍人服務年限滿25年即可退休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0/03/09
會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5期
日期: 990309
主席: 王金平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第3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 十九、本院委員黃志雄等15人,鑑於日前立法院初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條例修正案,研議延長公務人員退休年限為85制,警務人員工作時段、型態與危險程度非與一般公務人員相同,建請外勤警務人員宜比照軍人其服務年限滿25年即可退休,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黃志雄(1次) P.169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P.169 [PDF])
主提案委員: 黃志雄
連署提案委員: 林鴻池; 劉盛良 ; 朱鳳芝; 趙麗雲; 吳清池; 林德福; 簡東明; 廖國棟; 盧秀燕 ; 吳育昇 ; 王進士 ; 紀國棟; 盧嘉辰; 林明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