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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衛生署在二代健保修法時將國內監獄受刑人納保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0/04/20

會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5期

日期: 990420

主席: 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蔡正元、許舒博、趙麗雲等17人,建請行政院衛生署針對二代健保修法時,將國內監獄受刑人納入健保範圍,並享有國民應有之被保權利,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蔡正元(1次) P.147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P.147-148 [PDF])

主提案委員: 蔡正元; 許舒博; 趙麗雲

提案內容:

主席:進行第二十八案,請提案人蔡委員正元說明提案旨趣。

蔡委員正元:(17時2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許委員舒博、趙委員麗雲等17人,建請行政院衛生署針對二代健保修法時,將國內監獄受刑人,納入健保範圍,並享有國民應有之被保權利。

國內監獄受刑人口約五萬四千人,目前全被排除在全民健保之外,為符合憲法規定全民健保意旨,及保障受刑人之國民基本人權,建請行政院於二代健保修法時,將受刑人全數納入全民健保。受刑人納入全民健保時,經濟狀況不好的受刑人僅繳交最低健保費,經濟狀況較好之受刑人則納入其家戶共同繳納健保費。

行政院衛生署並應指派醫療院所指派醫師赴各監獄巡迴醫療,以符合全民健保之精神。監獄中毒品犯甚多,監獄受刑人納入全民健保後,可提供美砂硐治療毒癮,提升監獄戒毒效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二十八案:

本院委員蔡正元、許舒博、趙麗雲等17人,建請行政院衛生署針對二代健保修法時,將國內監獄受刑人,納入健保範圍,並享有國民應有之被保權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國內監獄受刑人口約五萬四千人,目前全被排除在全民健保之外,為符合憲法規定全民健保意旨,及保障受刑人之國民基本人權,建請行政院於二代健保修法時,將受刑人全數納入全民健保。

二、受刑人納入全民健保時,經濟狀況不好的受刑人僅繳交最低健保費,經濟狀況較好之受刑人則納入其家戶共同繳納健保費。

三、行政院衛生署並應指派醫療院所指派醫師赴各監獄巡迴醫療,以符合全民健保之精神。

四、監獄中毒品犯甚多,監獄受刑人納入全民健保後,可提供美砂硐治療毒癮,提升監獄戒毒效果。

提案人:蔡正元  許舒博  趙麗雲

連署人:朱鳳芝  江玲君  吳清池  林郁方  林淑芬  林滄敏  侯彩鳳  郭素春  陳秀卿  劉銓忠  蔡錦隆  羅明才  簡東明  紀國棟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