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府責成相關部會協助我電視業者製播優質節目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0/05/04
會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5期
日期: 990504
主席: 曾永權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第11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 五十九、本院委員費鴻泰、郭素春、江玲君等28人,為維護消費者的權利,並協助我國電視業者製播更多更優質的節目,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1)建構合理經營環境,回歸市場機制,恢復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利,(2)配合「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協助各電視台進行產業研發輔導、市場開拓策略的改善,並提出明確有效的輔導獎勵措施,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費鴻泰(1次) P.362-363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P.362-364 [PDF])
主提案委員: 費鴻泰; 郭素春 ; 江玲君
連署提案委員: 紀國棟; 盧秀燕 ; 洪秀柱 ; 侯彩鳳; 呂學樟; 孔文吉 ; 丁守中; 趙麗雲; 吳育昇 ; 黃昭順; 朱鳳芝; 陳杰 ; 陳秀卿; 羅明才 ; 劉盛良 ; 楊仁福; 簡東明; 蔣乃辛; 蔡正元; 林德福; 吳清池; 林建榮 ; 徐少萍; 羅淑蕾; 張嘉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