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警政署對通過警察三等特考者應給予至警大受訓之機會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0/05/25
會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5期
日期: 990525
主席: 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王進士、吳育昇等32人,建請警政署對通過警察三等特考之錄取人員不論年度、身分別及是否提起訴願皆應給予至警大受訓之機會,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王進士(1次) P.379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P.379-380 [PDF])
主提案委員: 王進士 ; 吳育昇
連署提案委員: 林正二 ; 孔文吉 ; 林鴻池; 張慶忠; 黃義交; 趙麗雲; 鄭金玲; 李鴻鈞 ; 陳淑慧 ; 李明星 ; 簡東明; 陳秀卿; 廖婉汝; 黃志雄; 郭素春 ; 紀國棟; 蔡正元; 劉盛良 ; 林滄敏; 羅明才 ; 朱鳳芝; 侯彩鳳; 李復興; 蔡錦隆; 吳清池; 馬文君 ; 徐少萍; 楊仁福; 鍾紹和 ; 江義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