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6期
日期: 991012
主席: 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6會期第3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 二、本院委員趙麗雲、盧秀燕、陳秀卿等28人,建請教育主管機關允宜縝審參考美國訂定反霸凌法,強制或者施以扣減補助款與下修學校評鑑成績等行政裁罰手段,要求校方和老師必須敏感、積極查報並介入處理霸凌事件,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趙麗雲(1次) P.176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P.176-177 [PDF])
主提案委員: 趙麗雲; 盧秀燕 ; 陳秀卿
內容:
主席: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趙委員麗雲說明提案旨趣。
趙委員麗雲:(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盧秀燕、陳秀卿等28人,有鑑於校園霸凌問題日趨嚴重,校園安全堪慮,已引起社會大眾高度之關切。根據新近研究發現,國內約有六成的國中小學生曾有被霸凌的經驗,甚至有一成的學生每天都會被同學欺負,同時全台至少有二萬名所謂的校園小霸王,顯見教育部現行之校園暴力霸凌事件查察通報處理機制,未達預期之效果。爰提案籲請教育部門縝審參考美國訂定反霸凌法,強制或者施以扣減補助款與下修學校評鑑成績等行政裁罰手段,要求校方和老師積極查報並介入處理霸凌事件,積極導正霸凌行為,俾促進和諧且安全的溫馨校園。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二案:
本院委員趙麗雲、盧秀燕、陳秀卿等28人,有鑑於校園霸凌問題日趨嚴重,校園安全堪慮,已引起社會大眾高度之關切。根據新近研究發現,國內約有六成的國中小學生曾有被霸凌的經驗,甚至有一成的學生每天都會被同學欺負,同時全台至少有二萬名常以肢體霸凌同學的校園小霸王,顯見校園霸凌問題之嚴重;更突顯出教育部現行之校園暴力霸凌事件查察通報處理機制,未達預期之效果。爰提案籲請教育主管機關允宜縝審參考美國訂定反霸凌法,強制或者施以扣減補助款與下修學校評鑑成績等行政裁罰手段,要求校方和老師必須敏感、積極查報並介入處理霸凌事件,積極導正霸凌行為,俾促進和諧且安全的溫馨校園。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教育是人類希望的工程,學校是實現希望的場域,但隨著社會急遽變遷與家庭結構不斷的改變,家庭已逐漸失去原有教育與規範孩子人格的教養功能,社會產生各種亂象,媒體不當的報導,暴力充斥著各版面,價值觀被嚴重扭曲,青少年在耳濡目染當中,有著不當的學習,影響身心甚鉅,遇到問題動輒以暴力相向,若同學間出現連續、長久、威脅性的動作與行為,則將衍生出校園霸凌的問題。
二、根據研究指出,世界各國校園的霸凌現象相當普遍,國內亦然,國內約有六成的國中小學生曾有被霸凌的經驗,甚至有一成的學生每天都會被同學欺負,同時國內約有二萬名經常欺負同學的霸凌者。至於校園霸凌的類型大致包括了類似組織幫派式的欺凌、肢體或言語攻擊、人際互動中的抗拒及排擠等,研究指出,若長期處於霸凌的校園環境,將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及日後看待世界和做人處事的態度,因此,校園霸凌及霸凌所引發的校園安全事件,近年來已成為世界各國不得不正視的問題。
三、研究指出,霸凌學生的形成原因大致可歸納為三要素:家庭、個人及學校,在家庭方面,孩子若缺乏家長關愛、管教,或者家庭衝突與威權式管教以及家庭內有暴力情形,會讓孩子有以暴制暴的傾向。在個人方面,除了學生本身易衝動的個性、神經生理疾病之外,媒體與社會環境充斥暴力,以及個人受暴經驗,將造成孩子行為偏差,認同以暴制暴的行為。在學校方面,老師對於學生攻擊行為的處理與態度、學校的管教與風氣皆是影響霸凌行為的關鍵,若老師及學校經常以隔離、體罰等負面方式來處罰霸凌者,將形成學生以暴制暴的行為。另有研究指出學生的學業成績表現、能力分班的教育政策,以及學生對學校的疏離是形成校園暴行發生的主因。由前述霸凌形成的原因觀之,可發現不論家庭、學校或者媒體及社會環境若充斥暴力,將間接誤導學子對暴力行為的認知,流於以暴制暴的惡性循環。
四、校園霸凌的發生,將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甚至對於日後人格發展產生負面影響,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政府、學校、家庭及社會各界必須積極作為,責無旁貸的共同營造友善校園環境。爰提案籲請教育主管機關允宜審慎考量仿效美國訂定反霸凌法,強制要求校方和老師必須敏感、積極介入處理霸凌事件,或者施以扣減補助款與學校評鑑下修等行政裁罰,藉以建構完善的預防機制與處理流程,積極導正霸凌行為,俾校園霸凌現象得以澈底杜絕。
提案人:趙麗雲 盧秀燕 陳秀卿
連署人:羅明才 楊仁福 蔡錦隆 林鴻池 劉盛良 蔣孝嚴 簡東明 陳淑慧 林德福 林建榮 張嘉郡 王進士 鄭金玲 朱鳳芝 林滄敏 洪秀柱 蔡正元 郭素春 林明溱 吳清池 帥化民 王廷升 徐少萍 侯彩鳳 孔文吉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