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6期
日期: 991109
主席: 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6會期第7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趙麗雲、王廷升、陳秀卿等22人,鑑於國人終身學習及成人教育的需求不容忽視,建請教育部允宜考量充實終身學習經費、資源,同時檢討相關法規,建構有效推展機制,俾落實保障成人教育權,提高國家整體知識力與競爭力,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趙麗雲(1次) P.409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P.409-410 [PDF])
主提案委員: 趙麗雲; 王廷升; 陳秀卿
內容:
主席: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趙委員麗雲說明提案旨趣。
趙委員麗雲:(17時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與王廷升委員、陳秀卿委員等22人,有鑑於台灣社會的高齡化已儼然成形,然正規教育學習年齡尚不及國人生命1/3,以現今社會變遷及知識更新之快速,民眾為因應多變的環境勢必需要持續不斷的學習。質言之,國人終身學習及成人教育的需求實不容忽視。僉以近年來世界先進國家紛紛將終身學習的推展視為各該國之重要施政方針,而台灣雖於2002年公布了「終身學習法」,惟其條文多屬宣示性質;爰提案籲請教育部允宜考量充實終身學習經費、資源,同時檢討相關法規,建構有效推展機制,俾落實保障成人教育權,提高國家整體知識力與競爭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四案:
本院委員趙麗雲、王廷升、陳秀卿等22人,有鑑於台灣社會的高齡化已儼然成形,然正規教育學習年齡尚不及國人生命1/3,以現今社會變遷及知識更新之快速,民眾為因應多變的環境勢必需要持續不斷的學習。質言之,國人終身學習及成人教育的需求實不容忽視。僉以近年來世界先進國家紛紛將終身學習的推展視為各該國之重要施政方針,而台灣雖於2002年公布了「終身學習法」,惟其條文多屬宣示性質,不僅欠缺具體的實施途徑、穩定的經費預算、有系統的推展機制、周整的學習成就認證機制,且各種終身學習機構間更欠缺整合與聯繫,導致資源的錯置與浪費。爰提案籲請教育部允宜考量充實終身學習經費、資源,同時檢討相關法規,建構有效推展機制,俾落實保障成人教育權,提高國家整體知識力與競爭力。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隨著高齡社會的成形,為提高國家整體知識力與競爭力,世界各先進國家紛紛將終身學習視為其重要之施政方針。茲舉近年來以「文化創意」聞名的鄰國南韓為例,在1980年所發布的新憲法明訂韓國政府要為人民推展終身教育,同時在2000年公布終身教育法,歷經五次修訂,2007年更有全面的翻修,包括建構各級政府終身教育推動的完整體制架構、建構各級政府職責及應辦事項、建立終身教育師制度等,大幅提升成人受教的意願與機會,例如:自1998年的實施學分銀行制度,就已讓參與學分銀行的韓國民眾,從該年11,489人增至2007年的51,522人。
二、當前台灣推展終身學習的困境大致可歸納為:(一)政府雖自2002年公布終身學習法,但條文多為宣示性的法條,或無強制力、或沒有具體的實施途徑,且迄今未曾修訂過,部分條文內容早已不符社會所需;(二)終身教育經費迄今僅占每年總教育經費的4%,扣除社教館所經費則僅餘2%,杯水車薪,無濟於事;(三)目前社區大學、高齡中心、各級學校、民間組織及宗教團體等終身學習的推展機構,均各行其事,單打獨鬥,尚欠缺綜合且有系統的機制;(四)終身學習機構種類繁多,卻欠缺整合與聯繫,導致資源的錯置與浪費等問題;(五)終身學習成就認證機制尚不完整,產生部分機構尚未開辦學習成就認證、非正規課程認證效益低、社區大學申請課程認證太過被動等問題。
三、台灣人民平均壽命為79歲,正規教育學習年齡尚不及國人生命1/3,以現今社會變遷之快速,民眾為因應多變的環境勢必需要持續不斷的學習。爰提案籲請教育部允宜考量調整、充實終身學習經費,同時檢討相關法規並建立有效推展機制與制度,俾落實保障成人教育權,提高國家整體知識力與競爭力。
提案人:趙麗雲 王廷升 陳秀卿
連署人:林滄敏 江義雄 郭素春 侯彩鳳 蔡正元 張嘉郡 鄭麗文 林鴻池 馬文君 簡東明 徐耀昌 吳清池 帥化民 徐少萍 洪秀柱 羅明才 吳育昇 紀國棟 江玲君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