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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隔離也是一種關係霸凌_國是論壇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17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6會期第12次會議

日期: 991217

摘要: 我們的教育基本法第八條規定我們是零體罰的國家,我們今天因為孩子做錯事而打他,不就是在教他,他也可以打別人嗎?所以我們在訂定相關法制的時候,希望先回去讀一遍兒童人權公約,也希望將來訂定出來的反制霸凌法不會是荒腔走板的一部法令。

委員: 趙麗雲委員

國是論壇:強制隔離也是一種關係霸凌

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 ( 9 時 31 分)主席、各位同仁。

幾個月前本席曾在國是論壇呼籲大家重視總統夫人周美青布網路部落格上的 Do 文,她認為霸凌在學校有惡化的現象,值得大家注意。

的確,當時本席援引的是澳洲伯根大學、美國密西根大學以及劍橋大學一個長期的研究來輔證 AMA 美國醫學學會所說的一句話,這非常發人深省,他說,霸凌不是一時陸的、偶發的校安事件,它會積累成為一個長期的、公共衛生的重大社會問題。

我們很感謝各位同仁都很支持這些論點,隨後有很多的討論以及推動,我們也很肯定教育部劍及履及,畢竟吳部長來自基層,自己也曾當過中小學老師,在歷屆部長裡面,他是為這個議題付出最多的,我們也必須肯定他,像昨天提出來的「給校長的一封信」,我們可以看到言詞剴切,呼籲學校重視,目前他們的規劃,第一,回復兒少法,因為兒少法有刑法相關罰責;第二,他們希望這個計畫能夠更落實,做一些防範的新計畫出來,也希望更加落實 94 年開始推動的友善校園計畫,可說是標本兼治,值得肯定。

不過,我也要在這裡再三提醒,雖然我們把反制霸凌法當做一個中長期的規畫,意思是要延後實施,但是如果今天校園的霸凌問題如此嚴重,校園的生態已然改變,社會的情境已然改變,當事者對於自己責任的體會以及權利的體會,如果沒有一個法來限制他的話,到底有沒有效果?

舉例來說,目前規劃的方向,比如說強制隔離,這責罰的是小孩,根據兒童人權公約,小朋友是在自由、尊嚴底下受教育的,如果你把他隔離,也是大人在示現說,因潟你做錯事,我就斷絕你的人際關係,這不就是一種教他霸凌嗎?或者是以暴制暴,有人認為應該恢復體罰,這也是荒腔走板。

我們的教育基本法第八條規定我們是零體罰的國家,我們今天因為孩子做錯事而打他,不就是在教他,他也可以打別人嗎?所以我們在訂定相關法制的時候,希望先回去讀一遍兒童人權公約,也希望將來訂定出來的反制霸凌法不會是荒腔走板的一部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