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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政府研商補強各類技術士證照廢止、註銷之法規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03/01

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7期

日期: 1000301

主席: 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第2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 十三、本院委員吳育昇、郭素春、趙麗雲、陳秀卿等23人,有鑑於現行「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49條僅規範「技術士證及證書不得租借他人使用。違反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技術士證,並註銷其技術士證書。」若遇到該類技術士有重大惡性,或違反職業倫理道德操守,專業能力不足,故意疏於在安全上把關,造成人民生命財產之損失,公權力卻無法廢止註銷其技術士證,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儘速會同相關部會研商(例如:內政部兒童局主管全國保母資訊網),補強「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中有關各類技術士證照廢止、註銷之法規,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吳育昇(1次) P.150-151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P.150-151 [PDF])

主提案委員: 吳育昇 ; 郭素春 ; 趙麗雲; 陳秀卿

連署提案委員: 羅明才 ; 馬文君 ; 朱鳳芝; 徐少萍; 林德福; 蔡正元; 劉盛良 ; 張嘉郡 ; 侯彩鳳; 林明溱 ; 鄭金玲; 蔡錦隆; 蔣孝嚴 ; 羅淑蕾; 盧秀燕 ; 潘維剛; 楊仁福; 帥化民; 盧嘉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