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
日期: 1000429
摘要: 希望衛生主管機關能夠參照先進國家的經驗,資助失業勞工去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如果有問題,勞工的地方單位也能提供一些諮商服務,讓所有的勞工,不論是在職勞工或待業勞工,都能夠得到適當的健康權保護。
委員: 趙麗雲委員
國是論壇:工殤日祈願健康職場 讓勞工安全安心工作
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 ( 9 時 4 分)主席、各位同仁。
昨天( 4 月 28 日)是國際工殤日,但因時值 51 勞動節前,受到年度大活動的影響,所以並沒有受到非常多的重視。 1996 年國際聯合國勞工會議特別訂定 4 月 28 日為工殤日,原旨是要提醒各國必須重視勞工的健康權,所以我覺得應該特別在國是論壇中提醒大家去更加的注意。
根據統計,每年有 5 萬名勞工在職場上因受傷或健康問題而死亡,這是非常重大的警訊。
但我們可以很驕傲的說我們的勞委會有在做事,不光是有健保、勞保為基礎,對於職災傷害也訂有專法,甚至最近正在修訂中的法案,要把勞工安全衛生的適用範圍擴大到非典型的就業者,包括計程車司機、自營工作者、志工等都包含在內,我們覺得這種周縝的健康權維護,是一個國家進步的表現。
相對於在職勞工得到周縝的保護,本席今天在國是論壇中要特別提出來的是潛在、待業中或是暫時失業的勞工的健康權問題,最近國外一項研究有非常驚人的發現,他們發現失業者因為心理壓力而會做出對健康不利的行為,包括酗酒、抽菸等,長此以往,他們的死亡率會一直升高,比一般人多出 63 % ,光以男性來計算,就增加了 78 % ,這是非常令人驚訝與害怕的數字。
至於自殺率的部分,根據國內的統計,因為停廠或公司臨時裁員的中高齡失業者,其自殺率則是 2 到 3 倍。
我們的國家已經進步為非常現代化的國家,我們是否要把這些潛在的、未在職的勞工納入健康保險健康檢查服務的範圍?
本席希望衛生主管機關能夠參照先進國家的經驗,資助失業勞工去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如果有問題,勞工的地方單位也能提供一些諮商服務,讓所有的勞工,不論是在職勞工或待業勞工,都能夠得到適當的健康權保護。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