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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是否以公共運輸環節觀點確立計程車政策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04/12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7期

日期:1000412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第8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趙麗雲、劉盛良等24人,建請交通部儘速研討是否應以公共運輸環節觀點確立計程車政策,積極調節供需市場,同時推動計程車產業輔導計畫,俾台灣的計程車產業得以現代化,有效提高服務品質、降低空車率,俾兼顧業者、司機與乘客權益,達成節能減碳目標,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158-159

提案內容: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趙委員麗雲說明提案旨趣。

趙委員麗雲:(17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劉委員盛良等24人,有鑑於國內計程車供需嚴重失衡,運量功能雖遠多於捷運,消費也偏高,但空車趴趴走,不僅不利於節能減碳,更導致司機收入偏低等奇怪現象。政府雖於民國87年修正公路法,將計程車牌照管理列入規管範圍,但迄今仍舊缺乏積極管理政策與措施;至於交通部日前公布,即將實施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修正案,也被業者抨擊無助於問題紓解。爰提案籲請交通部儘速研討是否應以公共運輸觀點來確立計程車的輔導政策,積極調節市場供需,以及無線電聯合管理機制,期兼顧業者、司機與乘客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案:

本院委員趙麗雲、劉盛良等24人,有鑑於國內計程車供需嚴重失衡,運量功能雖遠多於捷運,卻有從業人員超多、消費也偏高,但空車率極高且司機收入偏低等怪相,導致司機生計困難、服務品質下降,更不利於節能減碳政策之落實。

僉以世界先進國家對計程車產業之輔導發展卓然有成,而我國政府雖於民國87年修正公路法,將計程車牌照管理列入規管範圍,但迄今卻乏積極管理政策與措施,無論係對其營業區域、牌照監理、執業登記、費率調整、無線電與合作社管理等都欠缺明確政策,更有中央與地方行政機關權責劃分不清等問題;至於交通部於3月18日公布,即將於今年6月開始實施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修正案,則被業者強烈抨擊干預了相關產業促銷機制,無異於打擊計程車聯合派遣系統,勢將造成個體車滿街跑搶攔客現象再度發生。

爰提案籲請交通部儘速研討是否應以公共運輸環節觀點確立計程車政策,積極調節供需市場,同時推動計程車產業輔導計畫,俾台灣的計程車產業得以現代化,有效提高服務品質、降低空車率,俾兼顧業者、司機與乘客權益,達成節能減碳目標。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根據交通部統計,迄去(99)年底為止全台計有87,447輛計程車,估計每日運送近200萬人次,年營業額超過500億元,運量及年營業額分別是台北捷運的1.6倍、5倍。另以五公里費率計算,台北的計程車費率(145元)在世界各大城市中僅低於東京(482.3元)、紐約(245.8元),再以GDP/車資比換算,更突顯出台北計程車費率偏高,比新加坡貴約3倍。

二、另據調查,台北地區的空車率由97年的80%降至65%;每日營業時間從12.17小時減少為10.49小時;每小時收入253元更創10年來新高。其中加入車隊的計程車尚未扣除油錢、設備和維修等支出之每日收入可達3,692元,高出未加入車隊者1,759元(未加入車隊者收入1,933元),顯見計程車加入車隊與否,對載客數及營業收入有一定的影響力,然交通部近日通過預定6月開始實施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修正草案,卻明文規定派遣業者不得將運價折扣轉嫁駕駛。值是,未來若車隊不願吸收差價,民眾花電話費叫車,得按實際跳表金額付車資,恐將影響客源;再者,草案亦規定派遣計程車必須比照遊覽車、公車、客運等營業大客車,強制投保旅客責任險,且車隊有責任確認會員完成投保,但是此規定並未涵蓋個人車,業者亦批評此舉形同變相懲處約計1/3-3萬輛加入車隊之計程車駕駛。

三、長期以來,台灣計程車產業一直存在諸多問題,例如:計程車業規模小且團體眾多;經營型態複雜分為車行、個人及合作社且管理制度不良,使得駕駛、車行及派遣公司權利義務不清時有民事糾紛;政府管理紊亂,對於營業區域、牌照監理、執業登記、費率調整、無線電與合作社管理等都欠缺明確政策,更有中央與地方行政機關權責劃分不清等問題,使得計程車政策難以落實。

四、隨著台北地區捷運通車網絡愈來愈廣,加上少子化的趨勢,未來搭乘的消費人口勢必會減少,供需失衡情形將會更加嚴重。爰提案籲請交通部與其干預計程車產業之市場促銷機制,更宜持續推動計程車取代公務車洽公、計程車共乘法制化,並考量提高計程車執業登記考試的鑑別度、增加計程車職業訓練時數,以提高計程車門檻、提高計程車服務品質,以改善計程車營運環境。

五、為提升台灣計程車品質、計程車司機待遇,兼顧乘客消費安全與權益,以及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爰提案籲請交通部儘速研討是否應以公共運輸環節觀點確立計程車政策,同時推動計程車產業輔導計畫,俾台灣的計程車產業得以現代化,兼顧業者、司機與乘客的權益。

提案人:趙麗雲  劉盛良

連署人:陳淑慧  黃志雄  簡東明  江義雄  呂學樟  賴士葆  蔣乃辛  林德福  張嘉郡  吳清池  翁重鈞  江玲君  蔡正元  鄭汝芬  紀國棟  陳根德  吳育昇  郭素春  徐少萍  費鴻泰  蔣孝嚴  羅明才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