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7期
日期:1000419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趙麗雲、郭素春、丁守中、林鴻池等28人,建請教育部允宜考量利用青少年常接觸的社群網路專設網站以輔導、處理霸凌事件,並積極研議如何結合網路業者訂定自律規範,設置類似網站安全官制度,介入、禁止霸凌加害者使用相關社群網站霸凌他人的可行性,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168
提案內容:
主席:現在回頭處理第五案,請提案人趙委員麗雲說明提案旨趣。
趙委員麗雲:(17時20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趙麗雲、郭素春、丁守中、林鴻池等28人,有鑑於校園霸凌問題雖受各方矚目,卻迄今未見紓緩,尤其透過現代科技遂行的網路霸凌,其傷害性遠超過各類傳統霸凌態樣,往往造成學生重大傷害。為此,美國已有多州以立法手段明文規範網路霸凌行為,而全球最大的社群網站—臉書新近也以多項具體措施響應美國政府的反網路霸凌行動。爰提案籲請教育部儘速研究利用青少年常接觸的社群網路專設網站以輔導、處理霸凌事件,並積極研議如何結合業者設置類似網站安全官制度,以有效介入、處理社群網站的霸凌事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五案:
本院委員趙麗雲、郭素春、丁守中、林鴻池等28人,有鑑於校園霸凌問題雖受各方矚目,卻迄今未見紓緩,尤其透過現代科技遂行的網路霸凌,其傷害性遠超過各類傳統霸凌態樣,往往造成學生重大傷害,舉日本與美國為例,近年來即發生多起學生因不堪長期遭受網路霸凌而自殺的案例。為此,美國已有多州以立法手段明文規範網路霸凌行為,而全球最大的社群網站—臉書新近也以多項具體措施響應美國政府的反網路霸凌行動。僉以網路具有匿名及方便接觸的特性,已成為青少年尋求問題解答的重要管道,爰提案籲請教育部允宜考量利用青少年常接觸的社群網路專設網站以輔導、處理霸凌事件,並積極研議如何結合網路業者訂定自律規範,設置類似網站安全官制度,介入、禁止霸凌加害者使用相關社群網站霸凌他人的可行性,俾整合教育網絡,落實紓解霸凌現象。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根據新近調查結果發現,全國約有五成六(55.8%)的小朋友擔憂校園安全問題,創六年來新高,其中以暴力所占比例最高(43.2%),已連續四年高居第一位。另據調查指出,在台灣有近兩成(18.8%)學童經常被同學霸凌(每月2-3次以上),且有一成(10.7%)學童是霸凌者,同時,有五成三(53.8%)的學童表示,同學會以關係霸凌、言語霸凌及肢體霸凌欺負不討人喜歡的同學,由上述數據可以推估校園霸凌問題已更形惡化。
二、霸凌的態樣已推陳出新,早已由過去的言語、肢體暴力、勒索、利用關係把對方排擠等方式,衍生到今日可以透過網路、電子郵件、簡訊等管道遂行霸凌。據調查結果發現,國內有上網習慣學童中約有一成六(16.6%)的孩子曾在網路上霸凌他人,包括在網路上張貼辱罵、恐赫他人的文字或圖片等行為;亦有一成
一(11.1%)的學童曾有在網路上被他人嘲笑、辱罵、攻擊等經驗。另有調查發現,有六成青少年不知在網路上散布不實毀謗是違法行為,其實透過現代科技遂行的網路霸凌,其傷害性甚至超過肢體暴力,美國及日本即曾發生多起學生因不堪長期遭受網路霸凌而自殺的案例。為此,美國許多州已通過立法,力圖避免、防治線上騷擾,目前至少有6個州立法明文規定網路霸凌屬於霸凌類別之一,其中在亞利桑那州更規定利用網路霸凌他人的17歲以上當事人,將被處以5百美元的罰鍰及6個月刑期的重刑。
三、為了配合美國政府的反霸凌行動,全球最大的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設立了專門網站處理霸凌事件,青少年如果覺得受到霸凌,除可向臉書提供的可信賴朋友求助,若遭受網路留言謾罵,可直接要求對方刪除留言之外,亦可要求臉書出面干預;而臉書則除另外設立了網站,教導民眾如何在網路上保護自己之外,同時,設置了網站安全官,霸凌加害者可能被禁止使用臉書。
四、僉以網路具有匿名及方便接觸的特性,已成為青少年尋求問題解答的重要管道,爰提案籲請教育部允宜考量利用青少年常接觸的社群網路專設網站處理霸凌問題輔導事宜,並設立指導青少年資訊倫理以及如何免於網路霸凌的網站,同時積極研議如何結合網路業者訂定自律規範,設置類似網站安全官制度,介入、禁止霸凌加害者使用相關社群網站的可行性,俾減少網路霸凌及霸凌藉由網路惡化等現象。
提案人:趙麗雲 郭素春 丁守中 林鴻池
連署人:林建榮 吳育昇 林滄敏 江義雄 黃志雄 蔣乃辛 張嘉郡 林明溱 劉盛良 侯彩鳳 蔡正元 翁重鈞 朱鳳芝 林德福 羅淑蕾 蔣孝嚴 徐少萍 紀國棟 馬文君 陳淑慧 潘維剛 蔡錦隆 孔文吉 簡東明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