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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方案」應維持職缺品質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05/10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7期

日期:1000510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1人,建請政府積極宣導「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方案」,為保障申請實習之畢業生權益,主管機關應對企業審查嚴格把關,維持職缺的良好品質,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盧秀燕(1次) P.327

決議:暫不予處理。(P.327-328 [PDF])

主提案委員:盧秀燕

連署提案委員:郭素春 ; 趙麗雲; 洪秀柱 ; 林明溱 ; 林建榮 ; 徐少萍; 陳杰 ; 李明星 ; 馬文君 ; 羅淑蕾; 蔡正元; 劉盛良 ; 蔣孝嚴 ; 吳清池; 蔡錦隆; 鄭金玲; 朱鳳芝; 林滄敏; 侯彩鳳; 紀國棟; 蔣乃辛; 吳育昇 ; 楊仁福; 鄭汝芬; 羅明才 ; 江玲君 ; 鄭麗文; 黃義交; 李復興; 丁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