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各行政機關所暨所屬各單位充分活化資產利用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04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8期
日期:1001004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1人,為活化機關用地與房舍使用,建請針對現行各行政機關所暨所屬各單位及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機構,應視地方使用需求,租、借其土地或房舍,抑或提供其他協援等服務,以充分活化資產利用,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賴士葆(1次) P.165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65 [PDF])
主提案委員:賴士葆
連署提案委員:簡東明; 林明溱 ; 費鴻泰; 林德福; 趙麗雲; 康世儒; 黃義交; 王幸男 ; 邱毅; 朱鳳芝; 林鴻池; 盧秀燕 ; 林滄敏; 吳清池; 鍾紹和 ; 紀國棟; 黃昭順; 盧嘉辰; 葉宜津 ; 潘維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