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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酒駕致人死、傷案件頻傳建請行政修法加刑度_臨提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11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8期

日期:1001011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4次會議

會議及提案內容:七、本院委員蔣乃辛、洪秀柱、林明溱、郭素春等17人,有鑑於酒後駕車致人死、傷案件之頻傳,建請行政院應參考外國立法例,研議於刑法第185條之3增訂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致人重傷、致人傷害等加重結果犯並提高其刑度;強化酒駕取締與道安講習;推廣代客叫車與代行之服務;加強防制酒駕之法治教育與宣導,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蔣乃辛(1次) P.115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15-116 [PDF])

主提案委員:蔣乃辛; 洪秀柱 ; 林明溱 ; 郭素春

連署提案委員:鄭金玲; 江義雄; 陳杰 ; 陳淑慧 ; 盧秀燕 ; 楊麗環; 趙麗雲; 楊仁福; 潘維剛; 林建榮 ; 張慶忠; 吳清池; 李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