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產後護理之家 納管
刊載者:王育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3/10/17
【2013-10-17 台灣新生報 醫藥聚焦 【記者陳敬哲∕台北報導】 】
不論做月子中心或產後護理之家,都將由衛福部統籌管理。產後照顧服務民眾常分不清區別,衛福部明文規定,產後護理之家才能有護理行為,做月子中心僅能提供餐點與住宿,不受到衛福部管轄,立法院昨(十六)日研擬,衛福部都必須納入管轄,同時輔導品質提升。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不論做月子中心或產後護理之家,數量相當多,品質差異也很大,做月子中心能夠照顧產婦,部分功能與照護中心類似,衛福部必須將做月子中心納入管理,同時輔導成護理之家,讓產婦能有高品質的修養。
國民黨立委吳育仁表示,將做月子中心與護理之家同樣納入法律規範,是非常好的方向,不同的機構要有不同的設立標準,醫師、護理師、照顧人員的配置數量,都需要法律規範,提升產後照顧品質,讓民眾能放心選擇。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鄧素文說,許多做月子中心的名稱,都讓人無法區別服務內涵,衛福部也沒有全部名單,從去年起開始要求地方衛生局,調查各縣市做月子中心數量,以便將來能納入管理,加強輔導為產後護理之家。
鄧素文補充,產後護理之家必須經過衛福部審核,立案之後才能成立,做月子中心因沒有醫療行為,原不在衛福部的管理範疇,正努力輔導做月子中心提升服務品質,達到產後護理之家水準,也便於未來統一單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