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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攙偽最重擬罰5千萬 刊載者:王育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3/10/30

【2013-10-30 中華日報 焦點 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吳秀英今天說,目前食藥署已初步研擬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提高相關罰則。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江惠貞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為嚴懲黑心食品,支持修法加重罰則,希望這會期能儘速完成,並設立食安基金及對內部吹哨者制定獎勵條款等,藉由全面調高罰則,嚇阻不肖廠商,鼓勵內部吹哨者檢舉黑心廠商,嚴格保護民眾食品安全。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育敏說,現行食管法對產品標示不實,最高可罰新台幣二十萬元,原認為已達一定效果,但遇到食品大廠,罰二十萬元還是太少,應再提高;當食品業者不懂自律時,只能「亂世用重典」。

與會的吳秀英表示,衛福部與外界有同樣決心,會修法加重相關罰則;至於設立食安基金,目前已將食安基金概念放進初擬修法版本。

她說,目前初擬規劃,攙偽或假冒部分,擬從現行罰六萬元到一千五百萬元,提高為六萬元到五千萬元;產品標示不實部分,擬從現行罰四萬元到二十萬元,提高為四萬元到四百萬元;攙偽或假冒刑責部分,擬從現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修法還須經行政程序,也要提報行政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