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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強制送驗 刊載者:王育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3/12/10

【2013-12-10 台灣時報 綜合 林益平 】

〔記者林益平台北報導〕連串黑心食品案件爆發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為防堵黑心食品再出現,,立法院昨天排定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重要新制,強制規定食品業者未來必須要把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與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檢驗,要求業者負起自律把關的責任,衛福部預估最快明年六月可公告實施。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全擺在如何防堵、嚴懲重罰黑心食品,委員會初審通過行政院版本的第七條,新增規範「食品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檢驗。」

立委王育敏強調,這是重要的法條,從大統黑心油爆發以來,她就要求必須加重業者的「自律」責任,由業者自行送檢驗,不但減少行政單位的人力、成本負擔,也能避免過去抓黑心食品只能靠政府稽查這最後一道防線的不足。

食藥署署長葉明功表示,過去並未強制業者必須負起檢驗食品的責任,這是國內首度入法規範;一旦立法通過,業者可透過自行設立、通過衛福部認證的實驗室自行檢驗,或是送交第三方公正檢驗單位,各地衛生局也仍會不定期進行稽查。

葉明功說,若立法院院會最後三讀順利,估計最快明年六月前就能公告,針對應辦理檢驗的食品業者類別與規模、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一一予以細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