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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12夜規定 獸醫籲改善收容環境 刊載者:王育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4/01/17

【2014-01-17 台灣立報 綜合 本報訊 】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電影《十二夜》引起保護流浪動物討論,立委王育敏16日召開公聽會,邀請地方動保處、民間動保團體與第一線的獸醫師討論如何有效解決流浪動物問題並兼顧動物福利。會中達成共識,未來將朝提高寵物登記、晶片植入率努力,並改善現行收容處所環境,將健康與染病動物分開收容,並積極推廣辦理認養活動。但TNR(捕捉、節育、放回)是否入法等議題,仍無法取得共識。

多位與會代表表示,流浪動物管理最重要在於源頭,加強飼主責任與節育。農委會動保科長林宗毅表示,刪除「12夜」規定是農委會的努力方向。《動保法》第12條規定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在收容處所12天無人認領、認養不在此限。

收容所擁擠 動物死亡率高

他指出,目前收容所幾乎都延長安樂死限制天數,台北市可收容90天。但進收容所的動物數量遠多於被認養的數目,據他觀察,民國99年《動保法》將收容天數自7天延長至12天後,由於收容處所過於擁擠,反而造成動物死亡率升高。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楊靜宇認為,取消12天限制不是重點,應「一個籠子關一隻」,改善收容環境。

現場有團體質疑台北市收容所「臭死了」,台北市動保處動物管理組長洪崇順指出,台北市收容所儘量不做安樂死,除非染上法定疾病。面對收容動物源源不斷進來,台北市動保處除了多舉辦認養會,也已新建收容處所,新增全天候開啟的排風設備,染病動物會先隔離。

桃園縣動物防疫所技佐陳緯倫也說,每天抓進來動物很多,但收容處所有限。已申請新建狗舍1間,原本容納量4百多隻,新狗舍可收容近2百隻動物。

應公私合作 宣導生命觀念

至於絕育,多數與會代表皆認同TNR做法,但絕育後的管理看法不一。保護動物協會秘書長黃慶榮認為,若節育後的動物回到街頭,又被捕捉進到收容所最後被安樂死,「就像把錢丟到大海」。他認為,捕捉是地方政府權責,公部門與動保團體間要有默契,若回到街頭後出了問題,要由動保組織協調,如果不行才由公權力介入。

寵物友善協會執行長路易斯強調,他支持寵物節育,但TNR不能入《動保法》,因為「改變動物身體是人類目的」,麻醉是侵入型手術,可能有後遺症。他認為應與教育部合作,從小教育孩子不能隨意棄養。

王育敏表示,台北都會區人多車多,若只節育不做後續管理行不通,建議與學校合作,由學校認養節育後的流浪動物,還能讓孩子了解生命教育。

台灣貓狗人協會執行長黃泰山則認為TNR入法能有效管理。現在TNR尚未十分成功是因為量不夠大,唯有實行數量夠大才會有成效。

黃慶榮舉例,台南市去年編列6百多萬TNR經費,一年限期內,替大台南地區4千多隻狗節育。而保護動物協會則於去年與部分縣市合作,在某些區進行TNR,一年後看見成效,被捕捉的流浪狗明顯變少,再加上植入晶片,一掃晶片就能找到愛心媽媽領回,減少社會成本。

他呼籲,公部門與動保團體常站在對立面,如何化動保團體的阻力為助力,是地方政府應考量的方向,動保團體應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技巧,一齊為流浪動物福利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