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5 青年日報 今日頭條 記者陳依凡∕臺北報導 】
昨天是我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施行後的第一個兒童節,馬總統昨日表示,政府已修法改以「年齡」而非「身高」做為兒童票的標準,並增訂「禁丟包」規定,政府將繼續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以創造親子友善的環境。此外,為擴大保障兒權及福利,衛福部指出,今年共有406處公、私立康樂場所、風景區及文教設施提供兒童優惠措施;另立法院下週將提案修法,期政府住宅政策將有子家庭列為優先考量,或訂定保障名額,改善家庭育兒環境。
「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自去年11月施行,保障對象涵括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內容包括公民權與自由權、基本健康及福利權、教育休閒及文化權、受照顧權,以及特別保護措施等。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昨日也與13家兒童樂園合作宣導「兒童權利公約」,並舉辦「快閃」呼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上路─保障兒童權益.建構幸福樂園」口號,盼各界重視兒權。
針對兒權議題,馬總統昨日特別在臉書(facebook)發文強調,給孩子一個安全、愉快、健康的成長環境,是大人的共同責任。「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去年11月實施後,政府已經修法改以「年齡」而非「身高」做為兒童票的標準;另外也增訂「禁丟包」的規定,防止家長把孩子丟在馬路上等危險環境中;政府將繼續從各方面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創造親子友善的環境。
此外,對於相關修法方面,立委王育敏表示,下週將在內政委員會提出修法,盼比照新加坡,在住宅政策上以有子家庭為優先考量或訂定保障名額。王育敏也呼籲擴大辦理育兒津貼,在公司設立育兒中心的比例上,政府亦應積極協辦,讓育兒環境能更友善。
立委李昆澤則提出推動臺鐵火車打造親子廁所、親子車廂、哺乳空間。李昆澤認為,德國、瑞士、日本都有親子車廂對推動當地旅遊產業很有幫助,且創造友善的親子搭車環境,可鼓勵闔家出遊,臺鐵除了旅客運輸的功能外,應結合休閒旅遊的趨勢,重視旅客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