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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網路霸凌 NCC前年要管被罵翻 立委昨又提立法 刊載者:王育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5/04/24

【2015-04-24 聯合報 要聞 記者丘采薇、周志豪、張錦弘、彭慧明╱連線報導 】

中興大學前校長彭作奎的女兒、藝人楊又穎疑似因網路霸凌自殺身亡,朝野立委昨天同聲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拿出對策,教育部長吳思華也支持立法適度規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下周二將召開公聽會,研議立法建立幫助當事人申訴機制。

事實上,前年NCC提出電信法修正草案,其中規定主管機關若認定網路內容違法,電信事業應該在技術可行時讓使用者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做其他措施,也規定網路內容妨害善良風俗時得移除內容或做其他適當措施。

但這條法令被網友、民代罵翻,痛批政府言論管制、文字獄、白色恐怖、妨礙言論自由,最後由當時的政務委員張善政決定「退審」。

教育部長吳思華昨天說,網路霸凌形同侵犯別人的自由,他也提醒年輕人,「不要把別人對你的惡意網路攻擊,當成自己的錯誤」,被霸凌時應對外求援。

王育敏表示,加拿大去年針對網路霸凌完成立法,若在網路上傳或散發不雅照,最重罰則可監禁五年。台灣過去只要談到網路管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或其他相關單位沒人敢碰,就怕被扣上箝制言論的大帽子。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呼籲NCC成立反霸凌專線。他表示,不論是網路散布謠言,或網路匿名人身攻擊,除了該教育受害者如何面對,政府及網路業者也應負起責任,保護受害者。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民眾面臨網路霸凌,只能循刑法途徑興訟討公道,如能制定專法管理當然最好,但台灣是民主國家,對於網路世界的管控,可強制作為有限,就算有專法,要落實恐有難度。

受NCC委託處理網路申訴案的iWIN網路防護機構執行長黃葳威昨天表示,遭到網路匿名誹謗、網路謠言中傷,可向iWIN申訴,之前就曾接到數件網路霸凌申訴案,也依法處理了。

她說,散布網路不當言論可能涉嫌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妨害安寧秩序、刑法的恐嚇公眾罪、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及公然侮辱罪及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