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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4立法委員吳宜臻問政動態周報 刊載者:吳宜臻委員 刊載日期:2012/05/07

一、宜臻問政動態(2012/04/27-2012/05/03)

質詢

苗栗/客家

1.國家發展委員會應納入「文化與族群發展政策」,並明訂原民會與客委會主委為其當然委員

行政院研考會於3/26-3/27訪問1千多位民眾所做的「行政院施政重點項目滿意度」調查中對於「目前整個行政團隊在促進族群和諧的表現」不滿意高達23.9﹪,而2012馬總統黃金十年政見中也提出「確保族群和諧」,然國發會組織法並沒有把促進族群和諧與共榮、尊重多元文化納入職掌,宜臻要求「族群發展」納入規劃國家發展藍圖的國家發展委員會。

2.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加考客語口語

5/1日考選部因應宜臻之質詢,召開「研商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

人員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加考客語口試可行性會議」,與會一致認為加考客語有其必要性,最後主席董部長做出結論表示將於今年7月召開專案小組會議進行「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檢討與調整以納入「客家語言(文)概論」一科,該科初期以筆試為主,俟客語檢測標準化完備後再考口試。

勞工

1.應重新檢討職業給付審查流程,以適時提供勞工及其家屬相關保障

勞委會目前申請職災給付流程,若因勞保局認定不給付者,經職災勞工或家屬申請爭議審議並送職業病鑑定委員會審查,於職業病鑑定委員會中卻需經過三次審查程序,其中第一次審查(書面審查),需有3/4以上委員同意通過,否則就進到第二次審查(書面審查),需有2/3以上委員同意通過,未通過者,則再進到第三次審查會,經1/2以上委員通過,始得認定為職業病。然而,同樣的審查委員、同樣的個案內容,卻設計了三次審查,每次通過比例卻又不同,可能發生案件一開始就超過1/2委員同意認定為職業病,卻因制度設計要經過三次審查才能通過,讓職災勞工或家屬面臨每次審查的折磨,勞委會應針對審查流程重新檢討,且在相關審查過程中採取對勞工有利之立場,以適時提供勞工及其家屬相關保障。

2.勞委會應儘速將大樓管理原全部納入勞基法的適用範圍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所有公寓大廈管理員都需取得證照才能擔任,但目前的大樓管理員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的員工,由公司派員工到大樓執行職務,另一種則是由各公寓大廈管委會自行聘僱的。然而受僱於公司的大樓管理員,是受勞基法適用範圍的保障對象,但由公寓大廈管委會所自聘的大樓管理員,卻仍未納入,造成其遭受長工時、低薪資的惡劣勞動條件。勞委會2009年時曾經預公告將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納入勞基法的適用範圍,但之後卻又無疾而終,導致勞工權益受損。且許多管委會自聘的大樓管理員,事實上都是經由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派任到各公寓大樓,讓該勞工由管委會自聘,致使雙方都可免除雇主責任,減低用人成本,該勞工與維護公司及管委會的關係難以釐清,更是讓雇主免除勞基法的規避方式。大樓管理員實質上也是勞動者,勞委會應儘速將大樓管理原全部納入勞基法的適用範圍。

3.科學園區勞動檢查業務應回歸勞政機關

目前科學工業園區、加工出口區中有關勞資關係、勞工安全衛生、勞動檢查等相關業務之規劃管理事項,與中央及地方勞政機關切割,採自行辦理,然而,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加工出口區之業務,主要管理園區之發展,甚至還須負責招商等相關工作,管理局與園區內企業的關係緊密,其定位較屬於為園區內企業提供服務的角色,與勞政機關扮演勞工安全衛生與勞動條件之監督角色迥異,其中更難免滋生弊端。過去園區中發生勞資爭議申訴無門的情形也時有所聞,根本無法積極有效的進行監督。因此,勞委會應協調相關部會,將園區內勞資關係、勞工安全衛生、勞動檢查等相關業務移回勞政機關,使勞動檢查真正能發揮效用,保障勞工權益。

其他

1.應刪除政府補助滿30年公務員健保費的不公平條文

依據公務人員保險法第11條,在88年以前擔任公務人員者,只要繳費滿30年即由政府補助其健保費,到去年2月為止,共有38661人,每個人平均補助972元,補助金額大約4億元,其完全落日至少要到民國128年後。對於這些高階的公務人員來說,這補助的錢實在是微不足道,但卻讓人民感受到非常強烈的不公平現象,也讓我們公務人員有特權的形象更加強化!銓敘部應通盤檢討整個公務人員的待遇及相關福利,不要陷公務人員不義,造成社會不必要的對立!

銓敘部表示:將會修法取消健保補助。

2.公務人員撤職後,仍可回任公務人員之法律漏洞應修法

針對日前監察院彈劾外交部駐美官員劉姍姍並將本案移送公務員懲戒會懲處,最重懲處是撤職。然依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劉姍姍撤職之後,並未失去公務員資格,未來如有公務機關再行聘用,劉姍姍仍可回任並領取退休金,因此宜臻建請銓敘部就相關規定研議之。

銓敘部張哲深部長答詢時表示,將會修訂相關規定,以示公正。

3.應確立公務人員利益衝突監督機制

司法法制委員會排定審查「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針對第三十二條,對公立學術研究或科技機構之研究人員,經權責機關許可者,得兼任民營營利事業職務及相關回饋之機制。該條文僅授權研究人員提供技術轉移後得兼任的機制,但恐忽略了研究人員兼任後續的利益衝突問題。為防止政府研究機構研究人員雙重獲利、使國家資源分配不均,同時為了避免此等研究人員承接同一公司之研究計畫時,因個人與該公司之利益關係,恐造成研究客觀性等學術倫理之疑慮,各單位在推動技術移轉成果時,亦應重視研究人員利益衝突問題,訂定相關作業要點。

4.建立地產地消制度,要求農委會提出方案解決農業勞動力老化問題

農產品行銷司無法與農會系統結合共同行銷,有關於產銷履歷及農產資訊的部份應該整合到農民服務司,直接對農會系統一條鞭管理,才能真正解決品牌行銷問題。農業問題真正的核心是產銷失衡、沒有年輕人願意再直接投入農業,這不單是品牌行銷能解決的。品牌行銷主要考慮的是大廠商利益,小農被中間通路商剝削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並請農委會參考日本強調地產地消及全國建立直銷所機制,這與現行農委會作法有很大不同。最後爭取農委會除了有漁業電台,也應成立農業廣播電台,透過高功率電台固定時段傳播農情資訊,讓不會上網的老農可以直接獲得農產運銷、農業技術等農政資訊

5.經濟及能源部疊床架屋,前瞻與產業技術發展與科技部重覆應重新討論

在經濟、科技兩部的組織法中,產生許多應用科技、產業前瞻技術主導權不明的問題。在產業前瞻技術發展中,常會碰到技術選擇方向不同的問題,經濟部長應和科技部釐清科技事權,讓科技部掌握科技部組織法中所列「產業前瞻技術發展」主導權,並釐清經濟部技術處主管之產學研發機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資訊工業策進會、生物技術開發中心等),是否應該改隸科技事務財團法人。

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年底前完成建置新竹以南多卡通電子閘門

鑒於目前油電價格雙漲,行政院及交通部應加速推動節能減碳、環境友善之大眾運輸政策。民進黨立法委員吳宜臻5月1日於立法院院會獲跨黨派委員連署支持,提案要求行政院2012年底前完成新竹以南多卡通電子閘門建置,包括悠遊卡、台灣通、遠通ETC、台鐵背磁票卡等電子票證皆可使用於台鐵車站。

相關法案審查結果

1.4/30日內政委員會審查紀國棟委員及宜臻提出之選罷法74條修正條文,因在場委員對於地方民意代表之女性出缺即可遞補、是否應限制最低得票數作為遞補要件等問題仍有疑義,故全案送政黨協商。

2.4/30日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

宜臻提出之修正動議如下:

增列若該涉訟係因公務人員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其服務機關應向公務人員求償。另提出第三十二條修正動議,要求針對研究人員兼任民營營利事業職務、董事或監察人之利益衝突,訂定監督辦法。

該法案條文尚未審查完畢,將另行排定時間審查。

3.5/2日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農業部組織法,全案擇期繼續審查。

4.5/3日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

宜臻提出第2條修正動議:刪除加工出口區自行辦理勞動檢查與勞工行政業務。該法案條文尚未審查完畢,將另行排定時間審查。

5.5/3日國發會組織法除第二條因涉及國發會處局分工,保留協商外,其餘通過。

宜臻提出以下之修正動議:

第二條修正動議,要求國發會之任務應加入「文化與族群發展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

審議結果:保留協商

第三條修正動議,行政院院長應指定行政院政務委員一人擔任主任委員且增列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應兼任國發會委員。

審議結果:通過。

二、宜臻及辦公室行程

委員行程

4/27

出席謝國樑委員主辦之「觀審公聽會」

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針對署立苗栗醫院醫療品質改善一事拜訪辦公室

出席台北市客家公共事務協會 會員代表大會

參加2012V-DAY台北陰道獨白 戲劇公演

4/28

出席桃園縣蘆竹鄉清寒子弟獎助學金頒獎典禮

出席新北市苗栗同鄉會會員大會

4/29

出席吳宜臻委員苗栗銅鑼聯絡站成立暨幹部聯誼會

出席台灣客社大會

4/30

農委會副主委拜訪辦公室

5/1

經建會主委拜訪辦公室

5/2

法務部陳次長針對民法分居法案拜訪辦公室

與田秋堇、鄭麗君、張曉風、陳學聖委員共同召開「觀新(觀音新屋)藻礁保育協調會」,會議結論為:一、水質汙染問題嚴重威脅觀新藻礁,環保署未來相關監測計畫應與地方環保、社區團體建立合作夥伴關係,環保署與環保局應提出確實汙染防治策略,並將詳細資料送給委員辦公室。、

二、本次會議正式推薦觀新藻礁為國家重要濕地,營建署接獲團體推薦之後,應加速指定國家重要濕地工作,並修先編列保育研究經費。

三、5月8日農委會與桃園縣政府協商會議,若地方政府仍無法公告,應由農委會介入,直接公告觀新藻礁為自然保留區,並於5月8日前將農委會保育策略與計畫送至委員辦公室。

相關資訊:「桃園觀新藻礁議題」請上大堀溪文化協會網頁持續關注

http://www.dksi.org/

辦公室行程

4/29辦公室代表參加苗栗縣大坪頂發展論壇:大坪頂,愛做麼介?(從大坪頂議題推動苗栗公民論壇及參與式城市發展)

5/1辦公室代表參加全國產業總工會舉辦「勞工團結,尊嚴勞動。2012舞衣勞動節立法院陳情活動」記者會。

辦公室代表參加綠色和平電台節目,與聽眾討論勞動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