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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強化公務人員熟悉其所主管之業務相關法令 刊載者:李貴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2/04/19

摘要:

鑑於我國法令繁雜,行政官員竟不知其職掌或相關之法令及規範。爰建請行政院立即責成各部會強化公務人員熟悉其所主管之業務相關法令;並重行檢視其所職掌之法令,以及時廢除或修正不符時宜之規範。

說明:

一、 依據立法院資料庫顯示,立法院通過之法律約一千三百餘部;行政機關因而制定之命令更難以計數。

二、 鑒於經濟部長於本次會期備詢時表示對其職掌之公司法令不知情,而外交部及其官員劉珊珊亦稱不知部內禁令而違法僱用陸籍傭人等情。顯見,行政單位及官員對於其所職掌或相關之法令未必熟稔。如是,何能要求民眾知悉並遵守繁複之法令。為此,建請行政院加強公務人員對於主管業務及相關法令之了解,並確實宣導及執行所職掌之法令。

三、 由於多數法令制定後,多未檢討、修正或執行;行政機關所發佈之解釋函令間,甚至存有彼此衝突之情形(如:經濟部94年11月17日經商字09402177540號、95年1月11日經商字第09502204660號、96年12月13日經商字第09602431140號函釋)。茲為避免法令不符時宜,爰建請行政院立即責成各部會重行檢視其所主管之法令並主動廢止或修正過時之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