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臨時提案】政府資訊公開的專責單位 刊載者:李貴敏委員 刊載日期:2012/05/29

【主旨】

鑑於政府資訊透明為國際評量公共治理優劣之重要指標,亦為國際企業評估台灣投資環境的關鍵因素。我國政府資訊公開散見於各部會網站,揭露資訊難謂完整、即時,網站格式與使用方式亦未統一,致使民眾未能輕易取得所需的政府資訊。爰建請行政院指定政府資訊公開的專責單位,確實督促各部會機關落實政府資訊透明化的目標,並研議統合資訊公開網站的格式與使用方式,以利政府資訊能為人民方便且有效地運用。

【說明】

一、聯合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等組織,均揭示政府資訊透明係優質公共治理的重要原則;國際企業更以政府資訊的透明度作為評估投資環境的關鍵因素。顯見,政府資訊的公開係強化我國公共治理的基礎,政府應更為重視並加以提昇政府資訊的透明性。

二、 新加坡政府善用該國發達的資通訊科技技術,整合各部會成立電子化政府單一平台,有效提供該國人民與外資即時的資訊服務,堪謂世界各國之標竿。我國的資通訊產業亦蓬勃發展,政府亦應善用我國的優質資通訊技術,學習新加坡的改善「政府資訊透明」的經驗,作為我國改進之參考。

三、 為便於人民能夠方便且有效地運用政府資訊,建請行政院指定政府資訊公開的專責單位,確實督促各部會機關落實政府資訊透明化的目標,並研議統合資訊公開網站的格式與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