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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要求檢討小型展演空間相關法規、以及中小型專業展 刊載者:陳碧涵委員 刊載日期:2014/02/21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陳碧涵等人提案,有鑑於新舞台的熄燈造成臺灣藝文界的損失,「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政策中提到要將臺灣打造為「優質文化大國」,並將「鼓勵多元藝術創作,強化藝文軟硬體環境,厚植藝文環境的養分」、「健全文化創意產業環境之發展整備,加強文創人才之訓練與育成」等五大項目訂定為發展目標。然而硬體設備及空間上的缺乏,對文創產業中重要的「表演藝術」產業的形成十分不利。目前所亟需改善的是:一、中小型規模專業展演場館不足,讓表演藝術團體只能在有限的專業場館(2011年文化統計:全國104場館)爭取演出機會;二、排練空間的缺乏,導致表演團體四處流浪無法進行延續性的創作與排練;三、缺乏表演藝術園區的設置,無法將創作、排練、演出空間、跨域合作與研究、行銷製作等項目串聯,對於創造作品最大價值及表演藝術產業之形成實屬不利。爰此,建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邀請內政部、教育部、文化部、國有財產署等相關部會針對中小型專業展演場館的建置、排練場的設置以及結合跨領域及製作行銷思維的表演藝術園區的設立進行積極的研議與規劃,讓臺灣的表演藝術蓬勃發展,成為文化大國的美麗亮點。以上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一、中小型展演空間對於表演藝術商業機制的形成具有關鍵地位,「場館」的存在所帶來的不僅僅是「以小搏大」的商機,對於年輕的表演藝術工作者而言,這類型的場館就像是累積實戰經驗的場域,培育著他們朝著更大、更精緻的舞台邁進。除此之外,中小型展演空間也是觀眾養成的場域,在這裡,他們有機會透過各式的表演,在鑑賞中學習、成長,在較為親民的票價中,感受演出的魅力,讓國民的休閒生活多了另一種選擇。

二、韓國劇場界編導張幼貞女士大學時代所創作的小型音樂劇作品《尋找金鐘旭》從2006年演出至今,觀眾人數突破60萬人,票房金額達到140億韓元,在2008年拍攝同名電影也突破百萬觀影人次,2013年更首度將音樂劇版權授予中國大陸製作中文版本的《尋找初戀》,展現了小型作品的無限潛能。

三、文化部、國藝會以及地方政府文化局每年補助表演藝術團隊節目製作,帶動臺灣藝文活動場次顯著成長;然而以資本結構來看,2012年資本額在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的經營家數共1,493家,占整體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的67.86%,但專業場館的數量不足、大小規模比重嚴重失衡、分布需求,造成作品(商品)缺乏演出場地(銷售平台),無法創造經濟價值。

四、爰此建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邀請內政部、教育部、文化部等相關部會共同研擬規畫積極規畫表演藝術園區的設置,開放民間建置、經營中小型展演空間,並整理閒置空間設置排練場提供表演藝術團體使用,讓臺灣的表演藝術蓬勃發展,成為文化大國的美麗亮點,成為文化臺灣的下一波經濟動力。

提案人:陳碧涵、李貴敏、陳學聖、王育敏

連署人:李桐豪、管碧玲、孔文吉、曾巨威、王廷升、陳超明、林郁方、蔣乃辛、張嘉郡、羅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