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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客家基本法之精神設置客語相關服務 刊載者:陳碧涵委員 刊載日期:2012/10/16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陳碧涵、蔣乃辛、廖正井、吳宜臻、蘇震清、邱志偉等20人,有鑑於為落實客語無障礙生活環境,建請中央各部門及相關附屬機關設置客語之語音口譯、諮詢導覽、臨櫃服務、播音或多媒體資訊等服務,以落實客家基本法之精神,與提升政府服務品質。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一、關於落實客語無障礙生活環境議題,依據 馬總統於99年公告之客家基本法第九條明定:「政府機關應提供國民語言溝通之公共服務,落實客語無障礙環境」。

二、基於尊重多元族群發展,尊重語言平權原則,爰此,建請中央部門及相關附屬機關,應設有客語之語音口譯、諮詢導覽、臨櫃服務、播音或多媒體資訊等公事客語服務,以打造客語無障礙環境,如此方能落實客家基本法精神與提升政府之服務品質。

提案人:

連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