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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要求積極推行客語相關課程 刊載者:陳碧涵委員 刊載日期:2012/12/11

本院委員陳碧涵、蔣乃辛、呂玉玲、徐欣瑩等 16 人提案,有鑑於自民國99年政府公布了<<客家基本法>>,有了國家位階的法源依據後,為使客家文化得以永續發展,客家重點發展區的學校皆積極推行客語相關課程,使得客語的復育與傳承得到相當程度的重視。

但是,文化不該只侷限在語言層面,應該從日常生活的各個面向讓學生透過教育的過程體驗與接觸,以便使客家文化的種子萌芽、深植在學生心中,如此客家文化的傳承才不至流於表象。爰此,特建請教育部及相關附屬機關,審慎研擬在客家重點發展區之國中、高中、高職的音樂、家政與生活科技課程中,以合理的時數比例,教授客家音樂、工藝、美食等文化相關內容,加深學生對客家文化的理解與認同感,進而產生使命感。是否有當,提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