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訂定「客家藝文發展中長程計畫」
刊載者:陳碧涵委員
刊載日期:2013/03/26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陳碧涵等 人,有鑑於台灣客家藝文團隊多數皆面臨經營危機,演出機會少、團員不足、缺少編創人才、行政人才、行銷人才與排練場地等,都是團隊共同面臨的問題。爰此,建請客家委員會應積極訂定「客家藝文發展中長程計畫」,針對團隊扶植、場地提供、觀眾養成、藝企合作等4方面進行研議,完整擘劃客家藝文發展進程,以提升藝文表演水準,打造優質的表演藝術環境。善用表演藝術所產生的各種推進力量與影響力,榮耀客家,打造臺灣成為世界客家新都,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一、 有感於目前國內客家藝文團隊,大多數已潰不成軍,有些團隊僅有五、六人,他們不但要創作、表演、製作道具、布景,還要推票、行銷等,有時還收支不能平衡。團隊的營運經費,都仰賴政府經費補助。演出機會少、團員不足、缺少編創人才、行政人才與行銷推廣人才與排練場地等,都是客家藝文團隊所面臨的共同問題。
二、 政府要「榮耀客家、藏富客庄」,應該要先將客家值得榮耀的人、事、物、景、情等,運用表演藝術的方式,將它包裹呈現,運用客家藝文表演產生的各種推進力量和影響力,方能打造臺灣成為世界客家新都。
三、客委會應有系統、有制度的振興客家藝文,積極訂定制定「客家藝文發展中長程計畫」。建議由四個面向著手:
(一)團隊扶植方面:依每個團隊的類別、特色、成熟程度發展重心、進行分級補助。
(二)場地提供方面:促成團隊與公家場館或閒置空間的連結化利用。
(三)觀眾養成方面:於客庄十二大節慶旗艦計畫內,安排表現優秀之團隊表演,吸引觀眾。
(四)藝企合作方面:以「藝企合作」方式,媒合企業與藝文團隊,形成共生互利機制
藉之完整擘劃客家藝文發展進程,以提升客家藝文表演水準與品質,打造優質的表演藝術環境與生態。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