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陳碧涵等 人,有鑑於客家語言是客家文化延續的關鍵要素,它是文化傳承重要的核心工程,而客家委員會所制定的客家語言傳承政策皆較為制式與嚴肅,對於欲推廣的對象而言顯得單調、無吸引力。流行影視及音樂是文化語言的最佳載具,具有族群內或跨族群的感染力,最能在潛移默化下被青年世代接受,爰此,建請客家委員會依據文化部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相關輔導機制,擬定「客家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政策與其推動方案」,並配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建立平台與媒合機制,協助客家影視與流行音樂,建構良好的創作環境與完整的文創產業鏈。透過客家影視及流行音樂的吸引力,讓更多的客家青年以傳承客家文化為榮,並讓其他族群甚至國際人士,藉此學會客語,並瞭解客家文化,進而愛上客家文化。
說明:
一、流行文化是推廣文化的最佳載具,具有族群內及跨族群的強大吸引力,如韓劇「藍色生死戀」,引起台灣民眾學習韓文的動機;江南大叔PSY的「騎馬舞」及MV,Youtube的點閱率更高達15億次,在全世界颳起了一陣韓風,這些都是因為韓國政府對「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的支持,而產生的效益。
二、同樣的,客家語言推廣是客家文化延續的關鍵,所以復甦與傳承客家語言,是客家文化發展的基礎工程。自客家文化委員會成立以來,即以推廣客語傳承為首要目標,透過各種鼓勵方式讓欲客家青年及喜愛客家的民眾學習客語,為此制定了客語檢定、客語生活學校、客語薪傳師等相關政策制度。
三、然而,這些客語相關推廣活動,形式較為制式與嚴肅,對於青年人而言,顯得單調較無吸引力。客家委員會應運用對青年人具有吸引力的流行音樂的感染力,來讓推廣客語及語言傳承的效果更為顯著。
四、爰此、建請客家委員會應依據文化部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相關輔導機制,研擬訂定「客家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政策與其推動方案」,並配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建立合作平台與媒合機制,協助客家影視與流行音樂,建構良好的創作環境與完整的文創產業鏈。
五、此舉將能協助客家藝文創作與團隊穩健的成長,並能透過客家影視及流行音樂的吸引力與穿透力,讓更多的客家青年以傳承客家文化為榮,並讓其他族群甚至國際人士,藉此學會客語,並瞭解客家文化,進而愛上客家文化。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