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陳碧涵、呂玉玲、江啟臣、陳鎮湘、蔣乃辛、林佳龍等19人,有鑑於理想的本土教育政策應包含族群語言及族群文化技藝,我國本土教育政策自施行至今,仍僅止於族群語言之推動,對於族群文化技藝保存、傳遞及創新等並未接續發展。客家文化為本土教育政策範疇之一,可惜目前學校本土教育課程仍止於客家語言,客家文化技藝並未推動。爰此建請教育部會同文化部及客家委員會研擬「推動客家文化技藝課程」配套措施,針對「客家文化技藝之定義」、「資源盤點及計畫訂定」、「師資整合及培育」及「藝文團隊進駐校園」等項目進行評估,並於1個月內回覆本院。以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政策」目的即是「培養學生本土語言的聽、說、讀、寫基本知能」及「增進學生對於本土文化、人文特徵與文化技藝認識、保存、傳遞及創新」。
二、教育部自92年施行「本土教育政策」以來,僅止於語言課程之推動,對於本土文化相關技藝的保存、傳遞及創新等並未接續發展。為使本土教育政策更趨完善,原住民族業於103年起辦理了「第三學期制」即是利用寒暑假期間,讓學生接受族群文化教育,以彌補正規學制內族群文化教育之不足。
三、客家文化為本土教育政策之範疇,亦應共同朝此方向努力。為利「推動客家文化技藝課程」,讓客家文化能於各級學校內開枝散葉,使客家族群文化教育政策更臻完善,期望教育部、文化部及客委會依據下列各項建議辦理:
(一)客家技藝之定義:文化技藝甚多,哪些屬於客家文化技藝範疇?請客委會盡速訂定,並研擬舉辦兒童客家文化技藝認證計畫之可行性。
(二)資源盤點及計畫訂定:教育部、文化部及客委會皆有相關計畫可因應推動,請針對藝術深耕相關的計畫進行盤點;請教育部研擬客家文化技藝課程作業計畫之可行性。
(三)師資整合及培育:教育部、文化部及客委會皆有相關之「文化技藝師資」資料庫,請教育部能盡速整合三大部會資源,建立入口平台,方便搜尋參考;請客委會能擴大客語薪傳師的認證類別,增加客家文化技藝的薪傳師項目;請文化部辦理文化技藝課程教師增能時,主動邀請各級學校、各地方政府客語輔導團及藝文輔導團參加。
(四)藝文團隊進駐校園:文化部為營造友善藝術環境,近年來媒合許多藝文團隊進駐大專校院,讓校園成為藝術發展的通路,請教育部能研議未來進駐高中職以下之學校可能性。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