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無形文化資產保存 刊載者:陳碧涵委員 刊載日期:2013/11/12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陳碧涵 等 人,有鑑於無形文化遺產比起有形文化遺產的保存,更顯困難,在國際教科文組織呼籲下,各國政府紛紛投入無形文化遺產的保存。而我國在多元文化交融下,存有豐富的無形文化遺產,如客家族群擁有客家八音、採茶戲、義民祭典、尖炮城、紙糊、藍染、陶藝等無形文化遺產,其他族群亦復如是。但檢視我國在無形文化遺產保存及推廣上仍有諸多缺失,如法律面的不周延、調查面的不完整及推廣面的不落實等。爰此建請行政院督促文化部盡速完成無形文化遺產的全面性普查、修訂無形文化遺產保存專法,並會同相關部會規劃無形文化遺產活化、傳播與傳承之推動計畫,以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無形文化遺產」是人類應生存環境、與大自然互動及歷史條件所創造出的文化傳統結晶,大多以口傳、表演藝術、社會習俗、祭典、節慶活動、傳統工藝等方式呈現。然而因為是人為載體,人一旦凋零,無形文化遺產將瞬間殞沒,比起有形文化遺產,更處於不穩定的處境中。

二、1997年起「國際教科文組織」即積極展開對「人類重要口傳與無形文化遺產」的保存,並呼籲各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及社區團體共同參與認定、保護、活化及推廣在地的無形文化遺產。我國鄰近各國也紛紛響應,今年10月23日,日本文化廳宣布,日式料理已初步通過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之列。另外韓國泡菜、傳統曲藝盤索里(Pansori)以及傳統歌謠阿里郎等多種非物質文化,也將正式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

三、台灣因地理環境及特殊歷史發展,形成豐富且多元並存的無形文化遺產。以客家為例,就有口述的客家俗諺俚語;表演藝術的客家八音、採茶戲;節慶民俗活動的義民祭典、尖炮城;手工藝傳統的紙糊、藍染、陶藝等,更遑論原住民族及閩南族群了。然而,我國對於無形文化遺產的保存卻顯落後與不積極,在法律面:「文化資產保存法」雖有將無形文化遺產概念納入,但卻沒有為保存與推廣訂定專法;在調查面:台灣的無形文化遺產至今仍未完成全面性普查;在推動面:無形文化遺產的保存,不應只是項目的選拔,應思考教育面、產業面、市場面的規劃與推動。

四爰此,建請行政院督促文化部盡速完成無形文化遺產的全面性普查,並修訂無形文化遺產保存專法;並會同相關部會規劃無形文化遺產活化、傳播與傳承之推動計畫。

提案人:陳碧涵、邱文彥、陳鎮湘、李貴敏、蔣乃辛、王廷升、李桐豪、楊玉欣

連署人:林德福、詹凱臣、簡東明、王育敏、陳淑慧、徐耀昌、黃志雄 姚文智、魏明谷、江惠貞、吳育昇、吳育仁、陳超明、林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