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提案要求文化部制定客家流行音樂產業推動方案 刊載者:陳碧涵委員 刊載日期:2014/04/22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陳碧涵、陳超明、李貴敏、羅明才、陳學聖、王惠美、江啟臣、劉建國等23人,有鑑於我國流行音樂多元、創意,在大中華地區可以成為銷售主流及帶來可觀產值。行政院於去年底,將影、視、音產業提升為國家層級,以行政院的高度進行跨部會全力推動。然而流行音樂要成為歷久彌新的產業,除了要讓已成名者帶著新秀置入市場外,音樂風格、種類、歌詞、用語的展現也要多元,像是客家及原住民族流行音樂就應該一併納入推動。事實上,客家流行音樂有許多具有實力的創作型歌手,但文化政策常遺忘了這群優秀人才。爰此,建請文化部檢視流行音樂發展政策的廣度與深度,並訂定「客家流行音樂產業推動方案」,協助客家流行音樂建構良好的創作環境與完整的文創產業鏈,將其送上國際舞台成為市場品牌選項,成為消費者購買對象。以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 文化創意產業被列為我國6大新興產業之列。日前文化部表示,文化創意產業策略將是以流行音樂,來帶動電影、電視業的發展。因為我國流行音樂多元且具創意,在大中華地區有機會可以成為銷售主流及帶來可觀的產值。在這樣的目標下,行政院江院長指示,要將影視音產業從文化部單兵作戰提升為國家層級的文創總動員,以行政院的高度進行跨部會推動。這無疑是一項正確的決策。

二、從流行音樂的推動政策而言,要成為強而有力、歷久彌新的產業,首先必須讓已成名歌手或樂團,帶著優秀具潛力的新秀,行銷置入市場之中;除此之外,音樂風格、種類、歌詞、用語的展現也要多元、多樣及創新,像是客家及原住民族流行就應該一併行銷於市場之中。我國的客家音樂工作者,像是林生祥、朱龍縣、謝宇威、劉劭希、湯宇歆、米莎…等,這些都是具有實力的歌手及創作者,相當具有獨特的風格與創作實力,但是文化政策常常遺忘了這群已努力多時的優秀人才,只關愛主流音樂,而忘了深具厚度的非主流音樂曲風。

三、爰此,建請文化部落實文創總動員政令,檢視流行音樂發展政策的廣度與深度,並訂定「客家流行音樂產業推動方案」,協助客家流行音樂建構良好的創作環境與完整的文創產業鏈,將其送上國際舞台成為市場一項品牌,成為消費者購買的對象。

提案人:陳碧涵、陳超明、李貴敏、羅明才、陳學聖、王惠美、江啟臣、劉建國

連署人:李桐豪、徐少萍、張嘉郡、王育敏、林德福、江惠貞、陳鎮湘、蔣乃辛、林郁方、廖正井、林鴻池、盧嘉辰、紀國棟、蔡正元、 蘇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