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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返鄉的哀告 教育部聽見了嗎 刊載者:陳碧涵委員 刊載日期:2015/03/11

教育部在開學的第一天(2/24)發布《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以下稱介聘辦法),將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的服務年資請調規定,從原本的四學期(兩年)延長為六學期(三年),今(11)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議中,碧涵要求教育部重新檢討。

教育部吳部長表示,為穩定師資結構,並解決地方政府反應偏遠地區師資高流動率問題、保障學生受教權,經過多次研商會議後才修訂介聘辦法;而碧涵在質詢時強調,造成教師流動率高的主因是代理及代課教師因教育主管機關基於各種因素考量進行員額管制,未釋出專任教師員額,令代理及代課教師無法獲得續聘,必須頻繁流浪所造成的現象,並非是專任教師的大量流動問題;這也是教育部對於整體教師流動數據統計與分析的誤判,擾動教資環境之穩定所致,不宜歸咎於專任教師的遷調介聘。

碧涵也以個人為例,因雙城夫妻、分隔兩地就業,要在兼顧工作與養護照料高齡91歲家翁的需求,而默默體悟人生不可承受之重,必須靠著堅毅的精神和生命的韌度來支撐。而今,教育部不但延長介聘申請年限,也取消了「但書」的規定,無疑將所有教師及家庭推向崩解邊緣! 人生有太多無法預知的意外,生命也存有相當戲劇的轉變可能,當現實與人生規畫衝突時,「但書」就具有緩和的空間與改善的機會。

碧涵質詢時提出,新法與舊法的修訂,應以執行對象的最大權益為主張。教育部針對介聘辦法應給予兩年緩衝期,並保留但書機制;在兩年緩衝期內,現職合格教師遷調介聘作業援用原辦法或甄試簡章內容,以符實際之需求。

執政當局應以工作、家庭、身心與回饋效益的平衡組合為高度,修正制定合於民意、時宜及正義之政策,才能為人民所信任。 碧涵也以教育工作者的同理心,疼惜教界朋友們背負著家庭功能的維持、家人團圓的期待、優質學生培育的理想以及社會發展的責任,卻仍堅持著投入教師的初衷及熱情,碧涵會永遠與各位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