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為離職身障者建立媒合就業之轉銜機制_臨時提案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2/11/01
案由: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在離職退保後,如能儘早納入就業保險體系,對被保險人較為有利。尤其針對四十五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勞工,勞委會職訓局及就業服務體系應更積極的與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體系建立部會間的橫向連繫,於第一時間掌握有就業需求之身心障礙者,從被動等待退保者登記,改為主動提供服務資訊,提供相關失業津貼、就業諮詢與就業媒合等服務。
提案人:楊玉欣
連署人:王育敏、蘇清泉、蔡錦隆、劉建國、陳節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