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草案」_口頭質詢衛福部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4/04/30
4/30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施行法,楊玉欣委員從「正確認識」(CRPD第八條)的角度切入,並以具體個案為例,說明全體社會最大的問題在於欠缺對身障者正確的認識。社會上存在的各種不同層次的障礙,包括物理性的、態度的以及制度上的各種障礙,都是肇因於國人(尤其是政府部門)無法正確理解身障者,只把身障者當成被照顧的客體,而忽略了身障者各種不同的可能性。如果從「社會模型」觀點看待身心障礙議題,可以瞭解障礙並不是因為個人生理因素造成,而是全體社會結構因素下形成的各種障礙。只要能夠去除這些障礙,身障者事實上沒有任何不同。另外,楊委員特別強調「權利」與「權益」的不同,身障者需要的是作為一個主體,可以自行主張的「權利」,而不是單純接受社福資源的「客體」。
最後,楊委員要求衛生福利部一個月內提出如何促進國人對於身障者正確認識的具體作法,並就先前要求國民黨團暫緩提案的事件提出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