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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貨物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_質詢財政部張部長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4/05/07

5/7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針對符合交通部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的車輛(即「福祉車」)是否免徵貨物稅的法案,在楊玉欣委員的積極遊說下獲得朝野立委的高度共識後通過初審,未來將自施行日起五年免徵貨物稅,可望降低輪椅族購買福祉車的門檻,也希望各家廠商能藉此積極研發或引進更多福祉車,並將免稅優惠實際回饋給輪椅族。

提案說明:主席、在場的委員、行政官員大家好,感謝召委今天安排審查貨物稅條例與使用牌照稅法,以下說明本席所提出的兩則法律修正案。

首先,由於國內無障礙大眾運輸工具普及率非常有限,復康巴士的數量與使用目的也不敷使用,嚴重影響輪椅使用者外出參與社會的權益。為解決交通不便的問題,國外發展「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已經行之有年,交通部也在101年制定「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但是在發展初期,受限於市場因素,這些車輛的選擇樣式非常少且價格昂貴。為降低輪椅使用者購買門檻,讓輪椅使用者的家庭得視需求買得起也買得到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也希望能夠刺激更多廠商研發或引進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因此提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稅。

其次,現行使用牌照稅法嚴格限制領有駕駛執照者必須將車輛登記在其名下,才能免徵使用牌照稅,導致出現「有駕照的身心障礙者必須有車才能享受免稅待遇,沒有駕照的身心障礙者不須有車就可以享有同戶免稅待遇」的不合理差別對待,因此提案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規定,刪除必須持有駕照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