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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好行」公車無障礙_院會臨時提案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4/12/16

案由:

本院委員楊玉欣、吳育仁、李貴敏、陳鎮湘、王惠美、劉建國等29人,鑒於「台灣好行(景點接駁)旅遊服務」是交通部觀光局專為旅遊規劃設計的公車服務,惟身障者普遍反映其無障礙座位席次不足,班次也非常有限,使得輪椅族無法結伴同行,甚至夫妻同遊時,被迫分別搭乘早上及下午班車,晚上才能會合,已影響其公平享有交通接送服務的權益。爰要求交通部二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與期程,增加「台灣好行」公車的無障礙座位席次與班次,以保障身障者外出旅遊的權益、發展國內無障礙旅遊市場。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說明:

一、按「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不得有歧視之對待。」「各級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服務,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一、休閒及文化活動…三、無障礙環境…九、其他有關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之服務」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第52條分別定有明文,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受平等對待以及參與休閒活動的權利。

二、「台灣好行(景點接駁)旅遊服務」是交通部觀光局專為旅遊規劃設計的公車服務,從台灣各大景點所在地附近的各大台鐵、高鐵站接送旅客前往主要觀光景點,目前在北、中、南、東及離島地區共設有34條路線,供國內外旅客選擇搭乘,卻只有11條路線提供低地板無障礙公車服務。

三、然我國每年觀光產值已高達6389億,加上老年與失能人口日漸增加,國內的無障礙旅遊市場及需求非常可觀,輪椅族揪團旅遊已不再少見,交通部也陸續規劃無障礙旅遊路線,但輪椅族仍普遍反映「台灣好行」公車欠缺無障礙座位席次與班次,輪椅族往往不得其門而入,或被迫與同行友人分別前往旅遊目的地,甚至出現夫妻同遊,早上出門、晚上會合等情況,已影響輪椅族公平享有交通接送服務的權益,讓他們無緣接觸台灣各地特有的自然景觀與人文風貌。

四、綜上,爰要求交通部二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增加「台灣好行」公車的無障礙座位席次與班次,以保障輪椅族外出旅遊的權益、發展國內無障礙旅遊市場。

提案人:楊玉欣、吳育仁、李貴敏、陳鎮湘、王惠美、

劉建國

連署人:王育敏、江惠貞、蔡錦隆、陳碧涵、張嘉郡、

盧嘉辰、陳淑慧、馬文君、邱文彥、蔣乃辛、

吳育昇、林郁方、詹凱臣、簡東明、丁守中、

廖正井、林鴻池、王進士、林國正、陳雪生、

周倪安、賴振昌、李桐豪